最高法将调整民间借贷利率8日20日以前的怎么办?

如题所述

借贷行为发生在2019年8月20日之前的,可参照原告起诉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确定受保护的利率上限。2019年8月20以后的,按签订合同时的LPR最高四倍确定利率,超过的合同无效。已经支付超额利息的,可以与出借人协商抵扣减免后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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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8-21
比如张三借钱给李四,借贷行为发生在2017年,双方约定年化利率20%,李四一直本息一分没还,张三如果是在2020年8月20日之前提起诉讼,其借贷利率,就会按照2015年旧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进行审理和判决,即会认为双方约定的20%的年化利率受法律保护,即便是该案在8月20日前没有判决,只要在该日前受理,就按旧的司法解释来。
第2个回答  2020-08-21
老事老办法,新事新办法。
以前的按照以前的办法处理,新规则管不着。
望采纳。
第3个回答  2020-08-21
看文件要看全。
把最后一句好好读几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