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2-04-18
很负责任的说,任何一家有独立经营能力和完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公司(国企和上市公司尤胜),都不会要求提供原单位薪资流水的,因为这是违法行为(《民法典》《反不正当竞争法》《劳动法》等),用人公司的法务和风控部门也绝对不会允许发生这种低级的错误的。这个只是人资部门压低薪酬的一个手段,他们在岗位培训的时候都会学习诸如此类的东西,所有HR都会,只有没脑子的有恃无恐或者目无法纪才会用而已。遇到这种情况,直接拒绝为好,因为你是否提供与真正入职关系不大,要求提供这些材料本身也说明对方的法律意识淡薄或是在诱导你有违法行为加以挟制,即使入职也一定会在后期横生事端诸方苛责。
更重要的,如果你在原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中有相关的关于择业竞争的条款或者单独的反不正当择业竞争协议,后果可想而知,甚至对方会将这些提供给原单位来要挟。即使入职,离职时如果发生劳动纠纷需要劳动仲裁,这些东西也会被HR拿来作为减轻赔付和责任的证据。
对方要求提供工资流水或以往的个税证明,直接拒绝就好,这就是人资惯用的一个圈套,如果他们一再要求,主观上又很难拒绝,就要求对方人资出具加盖公章的《请求协查个人薪资水平的公函》,如果对方人资没被法务部门打爆头喷一脸血,那这就绝对是一个违法企业。如果他们真的敢出具,确认过对于你的免责条款无误,可以提供,后面并不怕他们耍任何花样。但是根本不可能,因为人资压工资也是为了KPI而已,他们没胆提供这些,真正用人决定权他们只占很少部分。
真正有良好的运营状态和发展前景的合法合规正规企业,不会犯这种低级错误的,如果贵司的竞争对手有这种低级错误,您甚至可以挖坑钓鱼来套路他们,后果不是他们个人能承担的,即使他们以HR的个人行为为借口推脱,对公司的商誉和用人评价的伤害也是极大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