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对农村搬迁政策是什么

如题所述

相信大家都知道我国的土地资源是寸土寸金了,而对于农民来说,最关注的也是拆迁时自己究竟能获得多少拆迁补偿款。农村拆迁补偿标准调整,事关农民切身利益!趁早了解清楚。

1.土地性质不同,补偿标准不同

农民朋友们首先要搞清楚的事情就是,自家的土地到底是属于什么性质。因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拆迁时是由农民的土地性质来决定具体的补偿标准的。其中耕地在内地的平均补偿标准在4669元每亩地,而沿海则是12万元每亩地;林地在内地的平均标准标准在每亩地1.5万元,沿海则是11万元每亩地;农用地的平均补偿标准为每亩地5.4万元-15万元。

2.房屋拆迁补偿款的组成

房屋拆迁补偿其实是由房屋补偿费、奖励性补偿费、周转补偿费三个部分而组成的。其中房屋补偿费值得是在房屋拆迁时,国家对该房屋的所有权人造成损失的一种补偿,而补偿的数额要根据房屋的占地面积和新旧程度来计算。奖励性补偿费则是指的那些在房屋拆迁时,自愿放弃国家分配的安置房,从而选择货币来进行补偿的农民。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大家一旦选择了有偿退出,那么以后也不能再申请土地或是宅基地了。最后周转补偿费值得便是农民在房屋被拆迁后,需要重新找房源来供自己居住,而这在这期间农民所需要花费的房租就是周转补偿费了。

3.拆迁补偿核算方式

我国2020年最新的拆迁补偿核算方式,基本上都是按照面积来进行补偿的。当然也有按户来进行补偿的,但相对面积补偿的方式来讲,按户补偿的标准和具体金额并没有那么准确。所以大家的房屋如果即将面临拆迁,那么就一定要提前搞清楚拆迁补偿的核算方式,否则很容易使自身的利益受损。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能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宅基地的使用权是村集体成员享有的权利,只有本集体成员享有,非本集体成员无权取得,宅基地用于分配给村民使用,城镇居民不得购买宅基地,任何单位、个人不能非法租用、占用,非本集体之外的人或单位和百姓签订的购买合同都属于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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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2-10
科学编制搬迁改造实施方案;推进企业搬迁改造。对城区老工业区企业视情况分别实施就地改造、异地迁建和依法关停等。
主要任务:(一)科学编制搬迁改造实施方案。城区老工业区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搬迁改造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城区老工业区的搬迁改造范围及目标、功能布局、主要任务、重点项目、组织模式、实施进度、保障措施等。实施方案编制过程中要广泛征求意见,特别是相关企业意见,凝聚各方共识,认真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做好与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城区老工业区的功能、土地利用类型等因实施搬迁改造而发生重大变化的,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要依法组织修订相关规划,有关部门要及时按程序办理。相关中央和省属国有企业要加强对城区老工业区内所属企业的指导,积极配合制定实施方案。(二)推进企业搬迁改造。对城区老工业区企业视情况分别实施就地改造、异地迁建和依法关停等。符合城市功能定位的企业要就地加强技术改造,提高清洁生产、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水平,所在城市人民政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搬迁安置安全、卫生及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的居民。对环境污染严重,环境风险及安全隐患突出,难以通过就地改造达到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要求和相关国家标准的企业,要异地迁建或依法关停。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第一条 为了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制定本法。
第二条 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展促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等活动,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乡村,是指城市建成区以外具有自然、社会、经济特征和生产、生活、生态、文化等多重功能的地域综合体,包括乡镇和村庄等。
第三条 促进乡村振兴应当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充分发挥乡村在保障农产品供给和粮食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传承发展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的特有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