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8
问题一.经济补偿的月工资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五号,第四十七条中,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有硬性的限额标准,所以不用考虑奖金,津贴,补助等.
问题二.是否纳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的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例:上海市2003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为66480元,小沈的经济补偿金5万多元是在66480元以内的,应该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
那么,如果小沈的补偿金超过66480元该怎么计算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66480元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而超过66480元的部分,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而这部分的税款应当是单位在支付经济补偿金时一次性代扣代缴的。
三.税前还是税后
参考第二项,因为如果超标,单位会为你代扣代缴的,所以可以理解为你拿到的补偿工资是税后金额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