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前的刑事案件还追究吗

二十年前的刑事案件还追究吗

视情况而定。如果杀人的案件一直没有被发现的话,过了20年就不再追究了。如果是发现了,但是由于犯罪嫌疑人比较狡猾,一直没落网的话,就不受时效限制了。如果被特赦也不用追究了,如果20年后发现嫌疑人死了也不用追究了。
法律分析
刑事犯罪诉讼时效并不像民事诉讼时间固定的,刑事犯罪的诉讼时效可根据人民法院的量刑来决定有效的诉讼时间。不同的法定最高刑期有不同的追究期限。具体如下: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不再追究;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不再追究;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不再追究;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不再追究。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对于犯罪分子:首先,如果是真正的凶手,可以去自首。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我国刑法规定,自首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其次,如果良心上受到谴责,可以向公安机关自首,这种方式可以避免对方蒙冤。最后,建议如实向公安机关阐明事实和配合公安机关调查,自己错了敢于承担责任,对自己也是一个交代,而不需要惶惶终日的担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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