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有没有义务向被告寄证据

如题所述

不是法院的义务,只是法院的惯常做法,被告拿到传票后,可自行去法院法院相关证据。根据证据提交的时间,法院有不同的做法。如果被告开庭前提交了,法院一般都会寄送原告,如果被告当庭提交的,被告应该给法院和原告各提供一份。现在许多法院在立案的时候就直接要求原告提供若干份证据——除给法院的一份外,有几个被告提供几份。然后,法院在发被告应诉通知书时,直接将证据交给被告。《民事诉讼法》,如果搞证据突袭,是可以申请暂停或者延期审理,这样会拖延诉讼,还不如早点让对方知道,然后让对方事先准备好。向法院交证据时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 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原被告双方在举证期限内,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和法院的要求,向法院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副本及证据清单,并可以在举证期限内申请法院调取证据,进行证据保全,申请鉴定和勘验或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提起反诉等;举证期限届满或双方当事人举证完毕,法院可确定证据交换的时间、地点,通知双方当事人;证据交换由主审法官主持,对当事人无异议的事实、证据记录在卷。对有异议的证据,让一方当事人进行辨认并可作简单的询问,或说明异议的理由记录在卷,但不能要求双方对异议证据进行详细的质证和辩论;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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