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离婚协议但未去民政局登记办理离婚证其中一方对离婚协议内容反悔怎么办

如题所述

原协议并未履行,且未办理离婚登记自然是无效了。如果确实想离婚,只有提起诉讼离婚或再次协商好重新签订离婚协议并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证。

离婚协议并不是普通的合同关系,是涉及人身关系的特殊协议,所以离婚协议的效力,不但要有一般协议的有效要件,还需要具备法定登记机关的相关手续这一特定形式要件,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如果提出的离婚是到民政部门办理的,俗称自愿离婚或者协议离婚,那么这里的离婚协议如果是对方未能按约履行的,你可以向被告所在人民提讼,案由是离婚后财产纠纷,主张对方按约履行给付义务。判决生效后,对方依然不履行义务的,可以直接向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提出的离婚是通过出具民事调解书的形式离婚的,那么民事调解书生效后对方不履行义务,可以直接向申请强制执行。

签完离婚协议反悔情况及解决办法:
虽然离婚协议在民政局的备案导致反悔困难,但是签了离婚协议有时候是可以反悔的。什么情况可以反悔,什么情况不可以反悔,这个问题必须要进行区分。
如果是对于离婚这一行为的反悔,是不能向法院起诉的。如果男女双方为自愿离婚,对子女的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并领取了离婚证,一方反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如果订立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因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可以在协议离婚后1年内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同时对于离婚协议中没有约定的,如探视时间、子女姓氏问题等,可以向法院起诉。最后如果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的财产的行为,可以在发现上述行为之日起2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书的签订并不意味着当事人解除了法律关系,因为对于人身关系的解除还需要行政确认程序。但是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虽然离婚协议经过婚姻登记管理部门登记即有法律效力,但是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书效力更强,今后除非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离婚协议的内容不实,否则法院一定会支持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
离婚协议书的签订并不意味着当事人解除了法律关系,因为对于人身关系的解除还需要行政确认程序。但是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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