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兼股东失联,企业如何注销?

如题所述

我们知道公司如果经营不来的时候很多人会选择注销,但是注销是要经过一定的程序的,并不能随便注销。那么如果法人和股东失联的情况公司要怎样注销呢?
网友咨询:
你好 我在20年与人一起注册了一家公司 我占股百分之20 他是法人兼大股东,相当于空壳公司,并没有收益。现在联系不上法人,我要注销公司需要怎么操作?当时注册公司的时候我也没有出资。这样的情况我需要怎么处理?
律师解答:
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解散公司。根据《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律师补充:
注销公司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
2、所有章;
3、法人实名账号+密码;
4、清算组成员的身份证及深圳U盾;
5、近三年的财务报表电子档(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科目余额表);
6、空白发票、购票本、开票设备(金税盘);
7、银行基本户资料;
8、工商局要求的其它资料(每个区的工商局对资料的要求略有不同)。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一百八十一条公司有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依照前款规定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一百八十二条 请求法院解散公司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一百八十七条 破产申请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根据《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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