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医药卫生类高职高专教育的若干意见是怎么制定的?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5-24

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的指导下,医药卫生类高职高专教育得到了快速发展。然而,发展中也暴露了一些问题,如部分院校在开设此类专业时,办学条件和教学设施不足,且一些未经国务院授权的地方自行升格医药卫生类中专为学院,不符合相关规定。为确保医药卫生类高职高专教育的健康发展,现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一、专科层次医药卫生类专业分为医学、相关医学和药学三类,其中医学类以培养面向农村、社区医院的助理执业医师为主,如“临床医学”、“中医学”等,主要由医学专科学校和本科医学院校提供。相关医学及药学类专业则致力于培养医学技术、辅助医疗和药学人才,纳入高等职业技术教育。


二、省级教育和卫生部门应根据本地需求和教育状况,制定农村卫生人才培养计划,有条件的地方中等专业学校可在合理布局下提升为医学专科学校,为农村输送高等医学专科人才,需确保规划的有序进行,避免盲目扩张。


三、根据国务院规定,举办医学专科学校需教育部审核批准,地方不得擅自审批。升格改制为医学专科学校需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门的规定,经过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论证和审核,最终由省级政府向教育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招生。


四、医学专科学校举办医学类专业需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非医药卫生类院校举办需经过教育部的评估和备案。相关医学类及药学类专业的设置需经过专家评估,确保办学条件和师资力量达标。


五、各类高职高专院校需调整专业设置,提升办学条件,教育行政部门需加强对这类院校的管理,建立质量评估体系,以促进医学教育发展和提升卫生技术队伍素质。


综上,教育部等部门将紧密合作,确保医药卫生类高职高专教育的规范和质量,以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求。
扩展资料

教育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医药卫生类高职高专教育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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