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们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94条“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的加倍支付迟延履行金的债务利息,是指在按银行同期贷款最高利率计付的债务利息上增加一倍”。就此规定我想向资深学者请教下述问题:“ 银行同期贷款最高利率”是否是银行同期逾期贷款最高利率? 如果是那么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是否可以计收逾期复利?
1、2014年8月1日之前的,按法院判决数额的债务约定利息的两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含判决确定的基本利息);2、2014年8月1日之后的,区分为一般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利息两部分,判决利息按判决确定的利率计算;3、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按日万分之一点七五的标准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