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视同销售:"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在同一县市的除外."属于视同销售;
我的问题是假设一个工业企业生产的产品,通过自己在全国各地的仓库周转自己的商品用于当地以及周边区域的销售,是否视同销售,如果视同销售的话,开具销售发票吗?如果开具销售发票,那么收货方应该怎么开具!谢谢不吝赐教!
平时从总厂调拨到分库里边是不做财务帐的,只是在业务库存上反应,那么正真销售的时候还是总厂开票,请问最后税务机关所做的税务调整有什么意义?能把应缴增值税调增吗?
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应视同销售确认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