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卖的过期食品,按照法律规定轻则处以罚款,如果处罚的比较严重,那很有可能会直接吊销营业执照。
可能很多店家会觉得自己比较委屈,因为这些过期食品自己也并不知晓,并不是有意对外出售的,但是你要知道这其实本身就是你自己的责任。因为作为店家或者是作为超市来讲,他们是有这个义务每天对超市里面的各种商品进行盘查,如果发现有过期或者是即将过期的食品,那么必须在第一时间下架。也就是说超市其实在这一方面工作并没有做的比较完善,让过期的食品流入市场,流入到买家的手中,那本身就是超市和店家自己的过失,所以他们必须要为自己的过失来买单。
但有买家在某家超市或者是在某个商场买到过期食品之后,那么肯定会先回来找商家进行协商解决,作为商家来说,这个时候我们态度一定要好,必须要安抚好顾客并且承诺赔偿新的食品给顾客,如果顾客比较好说话,那可能不会去起诉我们。但如果遇到那种比较难缠的顾客,那他们说不定就会直接拨打工商局的投诉电话,如果工商局的人员介入的话,那我们的营业执照很有可能会被吊销,当然如果你不服,也可以提起上诉。
不过我觉得作为超市来说,在日常的营业过程当中,很多东西我们还是要做好的,比如说最简单的盘货,那是哪个超市最基本的任务了。每天都需要不停的去查看各种商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日期以及过期日期,一定要确保自己商店里的每一样商品都不是过期商品,或者是不是临近过期的商品,只有保证了这一点,我们才能够吸引到更多的客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