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需要2009年人民解放军艺术学院(音乐)本科招生简章

比如报名时间,地点,报名费用,要考的科目,考试地点。还有历年的文化的录取分数线。

招生对象/基本条件/报名

招生对象
1、本科
地方考生为20周岁以下(198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或艺术学校同等学力的应届毕业生,其中文学和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不招收艺术学校毕业生。士兵考生为 22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服现役满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截止当年6月30日)、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的士兵。
2、中专
11-13周岁(1996至1998年出生)的小学生。
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志愿献身国防。
2、热爱军队文化艺术事业,具有艺术特长。
3、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报 名
1、考生于2009年2月16日至17日到解放军艺术学院报名,2月18日开始专业考试。报名时交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6张,办理准考证,交纳报名及专业初试费100元(美术类考生需另交材料费60元)。
2、报名时,本科地方考生持身份证或户口簿、学校应届证明、艺术类考生《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本科士兵考生持士兵证、高中以上毕业证和所在部队师以上干部部门介绍信(注明考生出生年月、入伍时间);中专考生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学校介绍信(注明考生出生年月、就读年级)。

文化考试/录取/待遇

文化考试
本科地方考生专业考试合格者,由我院发给文化考试通知单。考生持文化考试通知单,到户口所在地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文史、理工类均可)。本科士兵考生专业考试合格者,持我院发给的文化考试通知单,到各大单位参加全军文化课统考。中专考生专业考试合格者,持我院准考证参加学院组织的文化考试,考试内容为小学五、六年级语文、数学。
注:本科考生体检不合格者不发给文化考试通知单。
录 取
根据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文化课考试成绩、政审及体检结果,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军艺招生办公室于7月中旬发出录取通知书。
待 遇
1、凡被正式录取的本科考生,入校后要经复查并试读三个月。复查合格的地方考生签订《军校无军籍学员入学协议书》并注册,学员在校学习期间无军籍,免收学杂费和住宿费,并根据军队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士兵考生复查复试合格后,即办理注册。复查复试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学员学习期满达到培训要求者准予毕业,达到授予学位条件的授予文学学士学位。毕业时,无军籍学员在学院办理入伍提干手续并定职定衔,士兵学员办理提干手续并定职定衔,面向全军统一分配。
2、凡被正式录取的中专考生,入校后要经复查并试读三个月,合格者即办理入伍手续,享受军校学员待遇,学习、生活、医疗等费用由军队负担;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学习期满达到培训要求者,在学院提干、定职定衔,定向分配到军队文工团工作。

音乐表演(声乐和器乐)

报名时间 :2009年2月16日至17日
地点 :北京,解放军艺术学院
专业考试时间 :2月18日至27日
体检时间:3月1日
文化考试时间:6月份,地方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部队士兵考生参加全军文化课统考。

【考 生 须 知】
(一)考生所在省市要求携带本地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或《报考证》参加院校专业考试的,报名时务必出示原件,因没有办理艺术类考生《准考证》或《报考证》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负责。
(二)教育部规定,凡省级统一组织专业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且取得合格证书,方可参加高校组织的专业测试,未取得省级艺术类统考合格证书的考生不得被高校录取。请考生注意所在省市高招办要求,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负责。
(三)被正式录取的地方本科学员,入学时办理户口迁移,在校期间无军籍,享受相关待遇,毕业考核合格者,办理入伍提干手续,注销户口,家属享受军属待遇。
(四)被正式录取的地方本科学员,入学时办理户口迁移,在校期间无军籍,享受相关待遇,毕业考核合格者,办理入伍提干手续,注销户口,家属享受军属待遇。
(五)考生报名时所持相关证件一律出示原件、交复印件,所交照片、作品、报名考试费等概不退还。
(六)考生应试期间食、宿、差旅费等费用自理。
(七)教育部规定从2006年起数学成绩全部计入文化总分。
(八)考生所填写的“出生年月”和“应(往)届”信息资料虚假者,一律取消专业测试和录取资格。
(九)我院是全国唯一的军队艺术院校,没有分校,专业考试在我院(北京)组织,在外地不设考点,不通过任何中介机构招生,未参加我院专业考试的考生一律不录取。
(十)学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8号(邮编:100081)。北京站乘地铁至西直门转634、26、运通205路公共汽车、北京西站乘320路公共汽车到魏公村站下车即到。

专业考试一般分三次,每次考试只收取100元报考费,无任何其他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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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1-09
招生专业/学制/学历

系别
专 业
学制
(年)
学历

文学系
文学和戏剧影视文学
4
本科

戏剧系
戏剧影视表演
4
本科

音乐系
音乐表演
声乐
美声唱法、民族唱法、流行唱法
4
本科

器乐
西洋器乐:小提琴、大提琴
钢琴、手风琴、小号

中国器乐:二胡、琵琶、笙
唢呐、古筝、扬琴、阮

舞蹈系
舞蹈表演
4
本科

舞蹈表演
5
中专

美术系
绘画(舞台美术设计)
4
本科

咨询电话:
文学系:010-66869600
戏剧系:010-66869620
音乐系:010-66869640
舞蹈系:010-66869660
美术系:010-66869710
招生办: 010-62176610(66869061)

招生对象/基本条件/报名

招生对象
1、本科
地方考生为20周岁以下(198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或艺术学校同等学力的应届毕业生,其中文学和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不招收艺术学校毕业生。士兵考生为 22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服现役满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截止当年6月30日)、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的士兵。
2、中专
11-13周岁(1996至1998年出生)的小学生。
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志愿献身国防。
2、热爱军队文化艺术事业,具有艺术特长。
3、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报 名
1、考生于2009年2月16日至17日到解放军艺术学院报名,2月18日开始专业考试。报名时交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6张,办理准考证,交纳报名及专业初试费100元(美术类考生需另交材料费60元)。
2、报名时,本科地方考生持身份证或户口簿、学校应届证明、艺术类考生《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本科士兵考生持士兵证、高中以上毕业证和所在部队师以上干部部门介绍信(注明考生出生年月、入伍时间);中专考生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学校介绍信(注明考生出生年月、就读年级)。

文化考试/录取/待遇

文化考试
本科地方考生专业考试合格者,由我院发给文化考试通知单。考生持文化考试通知单,到户口所在地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文史、理工类均可)。本科士兵考生专业考试合格者,持我院发给的文化考试通知单,到各大单位参加全军文化课统考。中专考生专业考试合格者,持我院准考证参加学院组织的文化考试,考试内容为小学五、六年级语文、数学。
注:本科考生体检不合格者不发给文化考试通知单。
录 取
根据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文化课考试成绩、政审及体检结果,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军艺招生办公室于7月中旬发出录取通知书。
待 遇
1、凡被正式录取的本科考生,入校后要经复查并试读三个月。复查合格的地方考生签订《军校无军籍学员入学协议书》并注册,学员在校学习期间无军籍,免收学杂费和住宿费,并根据军队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士兵考生复查复试合格后,即办理注册。复查复试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学员学习期满达到培训要求者准予毕业,达到授予学位条件的授予文学学士学位。毕业时,无军籍学员在学院办理入伍提干手续并定职定衔,士兵学员办理提干手续并定职定衔,面向全军统一分配。
2、凡被正式录取的中专考生,入校后要经复查并试读三个月,合格者即办理入伍手续,享受军校学员待遇,学习、生活、医疗等费用由军队负担;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学习期满达到培训要求者,在学院提干、定职定衔,定向分配到军队文工团工作。

【考 生 须 知】
(一)考生所在省市要求携带本地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或《报考证》参加院校专业考试的,报名时务必出示原件,因没有办理艺术类考生《准考证》或《报考证》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负责。
(二)教育部规定,凡省级统一组织专业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且取得合格证书,方可参加高校组织的专业测试,未取得省级艺术类统考合格证书的考生不得被高校录取。请考生注意所在省市高招办要求,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负责。
(三)被正式录取的地方本科学员,入学时办理户口迁移,在校期间无军籍,享受相关待遇,毕业考核合格者,办理入伍提干手续,注销户口,家属享受军属待遇。
(四)被正式录取的地方本科学员,入学时办理户口迁移,在校期间无军籍,享受相关待遇,毕业考核合格者,办理入伍提干手续,注销户口,家属享受军属待遇。
(五)考生报名时所持相关证件一律出示原件、交复印件,所交照片、作品、报名考试费等概不退还。
(六)考生应试期间食、宿、差旅费等费用自理。
(七)教育部规定从2006年起数学成绩全部计入文化总分。
(八)考生所填写的“出生年月”和“应(往)届”信息资料虚假者,一律取消专业测试和录取资格。
(九)我院是全国唯一的军队艺术院校,没有分校,专业考试在我院(北京)组织,在外地不设考点,不通过任何中介机构招生,未参加我院专业考试的考生一律不录取。
(十)学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8号(邮编:100081)。北京站乘地铁至西直门转634、26、运通205路公共汽车、北京西站乘320路公共汽车到魏公村站下车即到。

【考 试 时 间】
专 业
层次
报名时间
地点
专业考试
时间
体检
时间
文化考试
时 间

文学和戏剧影视文学
本科
2009年2月16日至17日

北京,解放军艺术学院
2月18日
至23日
2月25日
6月份,地方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部队士兵考生参加全军文化课统考。

戏剧影视
表演
2月18日
至26日
3月
1日

音乐表演(声乐和器乐)
2月18日
至27日
3月
1日

舞蹈表演
2月18日
至23日
2月25日

绘 画
(舞台美术设计)
2月18日
至20日
2月25日

舞蹈表演
中专
2月18日
至25日
3月
1日
2月27日
上午考语文
下午考数学

备 注
专业考试具体时间以考试现场通知为准。

【邮 购 地 址】

招生专业考试具体内容以我院招生简章为准,2009招生简章可以邮购或到学院传达室购买,每本10元。
邮购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8号解放军艺术学院招生办收
邮政编码:100081
招生办: 010-62176610(66869061)

【温 馨 提 示】
为进一步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环境,防止考生及家长上当受骗,解放军艺术学院郑重敬告,谨防不法分子以下列种种形式行骗:
一、混淆“无军籍学员”概念骗取钱财。根据教育部、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四所军队院校招收无军籍学员的通知》([2005]政联字第6号)要求,自2005年开始,我院面向全国招收军校无军籍学员。我院的无军籍学员招生计划由教育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联合下达,需经过本校专业考试和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文化考试,在提前批次通过省高招办网上录取。凡被正式录取的考生,复查合格签订《军校无军籍学员入学协议书》并注册,学员在校学习期间无军籍,免收学杂费和住宿费,统一着军装,并根据军队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学员学习期满达到培训要求者,准予毕业,达到授予学位条件的授予文学学士学位。毕业时在学院办理入伍提干手续并定职定衔,面向全军统一分配。
而不法分子则把“无军籍学员”称为军校地方生,并向家长承诺,只要向其交XX万元,即使专业条件不够、文化成绩不够也可以想办法搞到指标上军艺,并说,毕业后成绩突出的还可以参军到部队。这些均是不法分子行骗的谎言,切切不可上当。
二、以合作办学的名义行骗。近年来,我们收到一些家长的举报,不法分子以军艺与XX单位合作办学或与军艺联合培养影视演员的名义组织招生,称毕业后可以到合作单位就业,或参加影视剧的拍摄,从中收取高额费用。
我院是全军唯一的综合艺术院校,从未与任何单位和培训机构联合办学,校址在北京市中关村南大街18号,全国各地没有任何一家分校。
三、私自开设专业考试考点骗钱。一些不法分子在每年专业考试期间,以受军艺委托的名义在外省一些相对偏僻的地市组织专业考试。
我院的专业考试在本院组织,学院外任何地方均不设考点。
四、以招生中的“二传手”身份骗钱。一些不法分子打着认识军艺XXX领导或XXX名人的旗号,以可以组织(带领)考生来军艺参加专业考试,可以联系评委为诱饵,从中收取高额费用。
我院面向社会招生,符合报考条件者均可报名,不需要任何人牵线搭桥,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专业考试一般分三次,每次考试只收取100元报考费,无任何其他收费项目。专业考试的评委均是从考官库中随机抽取,考官中还增加了非本校教师的外聘考官。不法分子所说的不可能做到,目的只是为了骗取家长的信任和费用。
五、私自发放录取通知书骗线。近年来,有个别不法分子专门找一些高考落榜的艺术类考生,通过考生的熟人或亲戚,以X万元为交换条件,向考生发放私自制作的录取通知书或预录通知书。
我院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招生,不存在所谓的“扩招”、“代培”计划。所录考生均需参加学院组织的专业考试和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文化考试,录取通知书由招生办公室直接寄给考生本人,不经过任何中介机构。
六、利用网上报名骗取报名费。近日发现有不法分子利用网络,在网上组织报名,并要求从网上支付报名费。
我院要求考生必须到学院报名,报名时发放准考证,收取报名费及专业初试费100元。从未要求从网上报名和网上支付报名费,请考生留意。
第2个回答  2009-01-13
网上就有,查
不过很黑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