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军校对身体素质有什么要求?

还有身高是多少,分数是多少?

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其他方面:

1、颅脑外伤,颅脑畸形,颅脑手术史、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2、颈部运动功能受限,斜颈,Ⅲ度以上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3、乳腺肿瘤,重度男性乳房发育征,重度女性乳腺增生,不合格。

4、骨、关节、滑囊疾病或者损伤及其后遗症,骨、关节畸形,胸廓畸形,习惯性脱臼,颈、胸、腰椎骨折史,腰椎间盘突出,强直性脊柱炎,影响肢体功能的腱鞘疾病,不合格。

2018年军校的录取分数线不固定,因各大院校标准不同,所以分数同,一般在448-611分之间。

扩展资料

根据教育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军校、公安部属院校招生采取提前单独录取的方法进行。考生未被军事、公安部属院校录取的,将按其填报的地方高等院校参加录取,并不影响其他院校的录取工作。

报考军事院校、公安部所属院校,考生除参加国家统一命题考试外,还应参加此类院校的面试。主要措施有以下几款:

1、报考解放军院校或武警部队院校的考生在体检时同时进行面试。面试标准主要参照体检进行目测。

2、报考公安院校的考生,按考生当地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布的面试标准进行面试。不接受面试或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凡第一志愿报考公安院校的考生,其高考成绩达到第二批(一般本科院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面试。对自动放弃面试的考生一律视为私自更改志愿而做降批录取处理。

4、通知考生面试的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负责,具体方法与体检方法相同。对中学推荐的应届毕业生中受地区级以上表彰的优秀三好学生和学生干部,军事院校优先录取。另外,对报考海军舰艇(潜艇)部门长、基层指挥专业的考生,体检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当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优先录取。

5、易军考学校,中国首家专业军考辅导机构,专门致力于部队院校文化考试的专业辅导,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积淀,易军考学校已发展成为一家拥有雄厚师资、并取得丰硕教学成果的部队院校文化考试权威辅导机构。辅导范围涵盖海陆空、武警、消防边防和专升本四大军考种类。发展至今,已经形成教研并举的稳定发展模式,正着力发展入驻部队、基地教学和远程辅导相结合的全方位立体式的教学辅导模式。

6、如果考生的身体初检、面试检测、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文化考试、身体复检均顺利过关,军校的大门就向你敞开了。按规定,考生入学后,军队院校还要进行复查,凡复查不合条件者,军队院校有权退回。

复查工作在新生入校3个月内进行,主要内容是政治、文化、身体等的考核。政治思想品德的考查依据政审条件,侧重考生是否愿意献身国防事业,是否热爱军队和所学专业;文化方面的考核侧重于考生的基础文化知识,确认考生的高考成绩是否真实。

身体方面的考核按照军校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进行。所有复查的条件和标准,均与考生录取时各项要求相同。因此,只要考生入学前认真严肃地对待各项考试、考核和检查,并全部合格,在入学后的各项检查中一般都能顺利过关。

复查合格,就可取得学籍和军籍,成为正式学员,所在院校将发给《参军证明书》,证明书一式两份,分别寄给考生原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武装部和学员亲属,以此作为军属证明。取得学籍的学员,从入学时间起计算军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考军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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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14

男生身高1.62米以上,女生1.58米以上;男生体重50公斤以上,女生45公斤以上;发育正常,体形匀称,无O形腿、X形腿,无特体;面部无明显疤痕,无纹身(文身);语言表达流利,无口吃;表情自然,举止文明有礼,衣着整洁得当,动作协调自然。

高考分数和分数线公布以后,市地招生办通知报考军校志愿且分数上线的考生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时间一般安排在6月底或7月初。

扩展资料

军校的不少专业都是有特殊要求的,比如政治思想素质必须过硬,这一点一般是通过考生的中学档案材料和严格的政审制度作保证的。

其次是身体素质,特别是指挥类专业,这一点许多军校是通过招生面试完成的。再次就是部分院校的特种专业有更特别的要求,如潜艇、坦克等指挥专业对身高、体重有一定的要求,个头不能太高,也不能太胖;武警特战指挥专业不但要求反应迅速,而且还要仪表“尚佳”等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军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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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0
军校的体检非常严格,必须满足以下条件者才可以报考:
一、外科项目
  1、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合格。
  2、体重符合下列条件的,合格:
  (一)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二)女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3、颅脑外伤,颅脑畸形,颅脑手术史、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4、颈部运动功能受限,斜颈,Ⅲ度以上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5、乳腺肿瘤,重度男性乳房发育征,重度女性乳腺增生,不合格。
  6、骨、关节、滑囊疾病或者损伤及其后遗症,骨、关节畸形,胸廓畸形,习惯性脱臼,颈、胸、腰椎骨折史,腰椎间盘突出,强直性脊柱炎,影响肢体功能的腱鞘疾病,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可自行矫正的脊柱侧弯;
  (二)四肢单纯性骨折,治愈1年后,X片显示骨折线消失,复位良好,无功能障碍及后遗症(空降兵除外);
  (三)关节弹响排除骨关节疾病或者损伤,不影响正常功能的;
  (四)大骨节病仅指、趾关节稍粗大,无自觉症状,无功能障碍(指挥专业除外);
  (五)轻度胸廓畸形(指挥专业除外)。
  7、肘关节过伸超过15度,肘关节外翻超过20度,或者虽未超过前述规定但是存在功能障碍,不合格。
  8、两下肢不等长超过2cm,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7cm(空降兵超过4cm),或者虽未超过前述规定但是步态异常,不合格。
  9、手指、足趾残缺或者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重度皲裂症,不合格。
  10、恶性肿瘤,面颈部长径超过1cm的良性肿瘤、囊肿,其他部位长径超过3cm的良性肿瘤、囊肿,或者虽未超出前述规定但是影响功能和训练的,不合格。
  11、瘢痕体质,面颈部长径超过3cm或者影响功能的瘢痕,其他部位影响功能的瘢痕,不合格。
  12、文身,不合格。
  但是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身体裸露部位长径不超过3cm的文身、其他部位长径不超过10cm的文身,除指挥专业外合格(文身图案和内容由政审把关)。
  13、脉管炎,动脉瘤,重度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不合格。
  其中,中度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指挥专业不合格。
  14、胸、腹腔手术史,疝,脱肛,肛瘘,肛旁脓肿,重度陈旧性肛裂,环状痔,混合痔,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阑尾炎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后遗症;
  (二)腹股沟疝、股疝手术后1年以上,无后遗症;
  (三)2个以下且长径均在0.8cm以下的混合痔。
  15、泌尿生殖系统疾病或者损伤及其后遗症,生殖器官畸形或者发育不全,单睾,隐睾,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无自觉症状的非交通性精索鞘膜积液,不大于健侧睾丸;
  (二)无自觉症状的睾丸鞘膜积液,包括睾丸在内不大于健侧睾丸1倍;
  (三)交通性鞘膜积液,手术后1年以上无复发,无后遗症;
  (四)无压痛、无自觉症状的精索、副睾小结节,数量在2个以下且长径均在0.5cm以下;
  (五)包茎、包皮过长;
  (六)轻度急性包皮炎、阴囊炎;
  (七)隐睾经手术下降至阴囊的。
  16、重度腋臭,不合格。
  17、头癣,泛发性体癣,疥疮,慢性泛发性湿疹,慢性荨麻疹,泛发性神经性皮炎,银屑病,面颈部长径超过1cm的血管痣、色素痣、胎痣和白癜风,其他传染性或者难以治愈的皮肤病,不合格。多发性毛囊炎,皮肤对刺激物过敏或者有接触性皮炎史,手足部位近3年连续发生冻疮,潜艇专业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单发局限性神经性皮炎,长径在3cm以下;
  (二)股癣,手(足)癣,甲(指、趾)癣,躯干花斑癣;
  (三)白癜风,身体其他部位不超过2处,每处长径在3cm以下。
  18、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以及其他性传播疾病,不合格。
  二、内科项目
  1、血压在下列范围,合格:
  (一)收缩压≥90mmHg,<140mmHg;
  (二)舒张压≥60mmHg,<90mmHg。
  2、心率在下列范围,合格:
  (一)心率60~100次/分;
  (二)心率50~59次/分或者101~110次/分,经检查系生理性。
  3、高血压病,器质性心脏病,血管疾病,右位心脏,不合格。
  但是听诊发现心律不齐、心脏收缩期杂音的,经检查系生理性的,合格。
  4、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肺大泡,气胸及气胸史,以及其他呼吸系统慢性疾病,不合格。
  5、严重慢性胃、肠疾病,肝脏、胆囊、脾脏、胰腺疾病,内脏下垂,腹部包块,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仰卧位,平静呼吸,在右锁骨中线肋缘下触及肝脏不超过1.5cm,剑突下不超过3cm,质软,边薄,平滑,无触痛、叩击痛,肝上界在正常范围,左肋缘下未触及脾脏,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
  (二)既往因患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引起的脾脏肿大,现无自觉症状,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
  6、泌尿、血液、内分泌系统疾病,代谢性疾病,免疫性疾病,不合格。
  7、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流行性出血热,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黑热病,伤寒、副伤寒,布鲁氏菌病,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丝虫病,以及其他传染病,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急性病毒性肝炎治愈后2年以上未再复发,无症状和体征,实验室检查正常;
  (二)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肾结核,腹膜结核,临床治愈后3年无复发;
  (三)细菌性痢疾治愈1年以上;
  (四)疟疾、黑热病、血吸虫病、阿米巴性痢疾、钩端螺旋体病、流行性出血热、伤寒、副伤寒,布鲁氏菌病,治愈2年以上,无后遗症;
  (五)丝虫病治愈半年以上,无后遗症。
  8、癫痫,以及其他神经系统疾病及后遗症,不合格。
  9、精神分裂症,转换性障碍,分离性障碍,抑郁症,躁狂症,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人格障碍,应激障碍, 睡眠障碍,进食障碍,精神发育迟滞,遗尿症,以及其他精神类疾病,不合格。
  10、影响语言正常表达的口吃,不合格。
  11、对食物、药物和其他物质严重过敏的,不合格。
  三、耳鼻喉科项目
  1、双侧耳语听力均低于5m,不合格。
  一侧耳语达到5m 、另侧不低于3m ,除潜艇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合格。
  2、明显耳廓畸形,外耳道闭锁,反复发炎的耳前瘘管,耳廓及外耳道湿疹,耳霉菌病,不合格。
  但是轻度耳廓及外耳道湿疹,轻度耳霉菌病,除水面舰艇、潜艇专业外合格。
  3、鼓膜穿孔、严重内陷,化脓性中耳炎,乳突炎,以及其他难以治愈的耳病,不合格。
  鼓膜中度以上内陷,鼓膜瘢痕或者钙化斑超过鼓膜的1/3,咽鼓管通气功能、耳气压功能及鼓膜活动不良,咽鼓管咽口或者周围淋巴样组织增生,潜艇、空降专业不合格。
  4、眩晕病,不合格。
  5、鼻中隔穿孔,鼻畸形,重度肥厚性鼻炎,萎缩性鼻炎,重度鼻粘膜糜烂,鼻息肉,中鼻甲息肉样变,以及其他难以治愈的慢性鼻病,不合格。严重变应性鼻炎,肥厚性鼻炎,慢性鼻窦炎,严重鼻中隔偏曲,潜艇、空降专业不合格。
  但是不影响副鼻窦引流的中鼻甲肥大,中鼻道有少量粘液脓性分泌物,轻度萎缩性鼻炎,除潜艇、空降专业外合格。
  6、嗅觉丧失的,不合格。
  嗅觉迟钝,除防化、医疗、油料专业外,其他专业合格。
  7、影响吞咽、发音功能的难以治愈的咽、喉疾病,严重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不合格。
  四、眼科项目
  1、每一只眼裸眼远视力低于4.5(0.3),矫正视力不足4.9(0.8),屈光度在±6.00DS等效球镜以上,不合格。
  每一只眼裸眼远视力4.6(0.4)以上,矫正视力在4.9(0.8)以上,屈光度±6.00DS 等效球镜以下,指挥、水面舰艇、潜艇、装甲、测绘、雷达专业合格。其中,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且无并发症,除潜艇、空降专业外合格。
  2、红绿色弱、色盲,不合格。
  3、影响眼功能的眼睑、睑缘、结膜、泪器疾病,不合格。
  4、眼球突出,眼球震颤,眼肌疾病,运动障碍,显性斜视,不合格。
  内隐斜超过10△,外隐斜超过5△,上隐斜超过2△,除指挥、水面舰艇、潜艇、空降、装甲、测绘、雷达专业外合格。
  5、角膜、巩膜、虹膜睫状体疾病,瞳孔变形、运动障碍,不合格。
  但是不影响视功能的角膜云翳,角膜缘外非进行性翼状胬肉,除指挥专业外合格。
  6、晶状体、玻璃体、脉络膜、视网膜、视神经疾病,青光眼及可疑青光眼,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先天性少数散在的晶状体小混浊点,不影响视功能的;
  (二)短小的玻璃体动脉残遗,少数丝、点状玻璃体混浊,无症状的;
  (三)视网膜、脉络膜陈旧性病灶,黄斑区以外小于1PD直径的。
  五、口腔科项目
  1、深度龋齿超过3个,缺齿超过2个(经正畸治疗拔除、牙列整齐的除外),全口义齿及复杂的可摘局部义齿,重度牙周炎,影响咀嚼及发音功能的口腔疾病,颞颌关节疾病,唇、腭裂及唇裂术后明显瘢痕,不合格。
  但是经治疗、修复后功能良好的龋齿、缺齿,合格。
  2、中度以上氟斑牙及釉质发育不全,切牙、尖牙、双尖牙明显缺损或者缺失,覆盖 超过5mm,开牙合超过3mm,上下颌牙咬合到对侧牙龈的深覆牙合,影响咬合的牙列不齐、反牙合 ,中度牙周炎,潜艇专业不合格。
  下列情况潜艇专业合格:
  (一)切牙缺失一个,经固定义齿修复功能良好,或者牙列无间隙,替代牙功能良好的;
  (二)不影响咬合的个别切牙牙列不齐或者重叠的;
  (三)不影响咬合的个别切牙轻度反牙合的 ;
  (四)错牙合畸形经正畸治疗后功能良好的。
  3、慢性腮腺炎、腮腺囊肿,口腔肿瘤,不合格。
  六、妇科项目
  1、闭经,严重痛经,子宫不规则出血,功能性子宫出血,子宫内膜异位症,不合格。
  2、内外生殖器畸形或者缺陷,不合格。
  3、急、慢性盆腔炎,盆腔肿物,不合格。
  4、妊娠,不合格。
  七、辅助检查项目
  1、血细胞分析结果在下列范围,合格:
  (一)血红蛋白,男性130~175g/L,女性115~150g/L;
  (二)红细胞计数,男性4.3~5.8×1012/L,女性3.8~5.1×1012/L;
  (三)白细胞计数,3.5~9.5×109/L;
  (四)中性粒细胞百分数,40%~75%;
  (五)淋巴细胞百分数,20%~50%;
  (六)血小板计数,125~350×109/L。
  血常规检查结果要结合临床及地区差异作出正确结论。血红蛋白、红细胞数、白细胞总数、白细胞分类、血小板计数稍高或者稍低,根据所在地区人体正常值范围,在排除器质性病变的前提下,不作单项淘汰。
  2、血生化分析结果在下列范围,合格:
  (一)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男性9~50U/L,女性7~40U/L;
  (二)血清肌酐:
  酶法:男性59~104umol/L,女性45~84umol/L;
  苦味酸速率法:男性62~115umol/L,女性53~97umol/L;
  苦味酸去蛋白终点法:男性44~133umol/L,女性70~106umol/L;
  (三)血清尿素:2.9~8.2mmol/L;
  (四)空腹血糖:3.9-6.1mmol/L。
  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男性>50 U/L、≤60 U/L,女性>40 U/L、≤50 U/L,应当结合临床物理检查,在排除疾病的情况下,视为合格,但是须从严掌握。
  3、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测阳性,艾滋病病毒(HIV1+2)抗体检测阳性,血清梅毒螺旋体抗体检测阳性,不合格。
  4、尿常规检查结果在下列范围,合格:
  (一)尿蛋白:阴性至微量;
  (二)尿酮体:阴性;
  (三)尿糖:阴性;
  (四)胆红素:阴性;
  (五)尿胆元:0.1~1.0Eμ/d1(弱阳性)。
  5、尿液离心沉淀标本镜检结果在下列范围,合格:
  (一)红细胞:男性0~偶见/高倍镜,女性0~3/高倍镜,女性不超过6个/高倍镜应结合外阴检查排除疾病;
  (二)白细胞:男性0~3/高倍镜,女性0~5/高倍镜,不超过6个/高倍镜应结合外生殖器或者外阴检查排除疾病;
  (三)管型:无或者偶见透明管型,无其他管型。
  6、尿液毒品检测阳性,不合格。
  7、尿液妊娠试验阴性,合格。
  尿液妊娠试验阳性,但是血清妊娠试验阴性,合格。
  8、胸部X射线检查结果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一)胸部X射线检查未见异常;
  (二)孤立散在的钙化点(直径不超过0.5cm),双肺野不超过3个,密度高,边缘清晰,周围无浸润现象;
  (三)肺纹理轻度增强(无呼吸道病史,无自觉症状);
  (四)一侧肋膈角轻度变钝(无心、肺、胸疾病史,无自觉症状)。
  9、心电图检查结果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一)正常心电图;
  (二)大致正常心电图:
  (1)窦性心律,心率50~59次/分,或者101~110次/分,结合临床;
  (2)窦性心律不齐,经吸屏气后改善或者消失;
  (3)P波电轴左偏(P波在I、aVL直立且电压较高,Ⅱ低平或者正负双相,Ⅲ、aVF正负双相或者浅倒,aVR负正双相或者浅倒);
  (4)单纯的qrs电轴偏移在-30度至+120度;
  (5)单纯逆钟向或者顺钟向转位;
  (6)左心室高电压(无高血压,心脏听诊无病理性杂音,胸片无心脏增大);
  (7)心律较慢时以R波为主导联J点抬高,ST段呈凹面向上型抬高小于0.1mV;
  (8)以R波为主导联ST段呈缺血型压低小于等于0.05mV(aVL、Ⅲ可压低0.1mV)或者呈近似水平型压低小于0.08mV,或者呈上斜型压低小于0.1mV;
  (9)T波在Ⅱ直立,电压大于1/10 R波,aVF低平,Ⅲ倒置;
  (10)TV1、V2大于TV5、V6(TV5、V6大于1/10 R波);
  (11)窦房结内游走性心律;
  (12)V1、V2导联出现高R波,但是肢体导联QRS波电压无变化,QRS电轴无明显右偏,右胸导联无ST-T改变,临床无引起右室肥大的病因;
  (13)室上嵴型QRS波(V1呈rsr’型,r>r’,I、V5导联无s波或者s波在正常范围内);
  (14)偶发早搏;
  (15)不完全性右束支传导阻滞,无其他可疑的阳性病史、症状和体征;
  (16)U波明显,但是未高于T波,无其他可疑的阳性病史、症状和体征。
  出现前款第二项第4、5、6条目的心电图表现,应当让受检者作原地蹲起20次,复查心电图无明显异常病理改变的,视为大致正常心电图。
  10、腹部超声检查发现恶性征象、病理性脾肿大、胰腺病变、肝肾弥漫性实质损害、肾盂积水、结石、内脏反位、单肾以及其他病变和异常的,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第四至十条,除潜艇、空降专业外):
  (一)肝、胆、胰、脾、双肾未见明显异常;
  (二)轻、中度脂肪肝且肝功能正常;
  (三)胆囊息肉样病变,数量3个以下且长径均在0.5cm以下;
  (四)肝肾囊肿和血管瘤单脏器数量3个以下且长径均在1cm以下;
  (五)单发肝肾囊肿和血管瘤长径3cm以下;
  (六)肝、脾内钙化灶数量3个以下且长径均在1cm以下;
  (七)双肾实质钙化灶,3个以下且长径1cm以下;
  (八)双肾错构瘤数量2个以下且长径均在1cm以下;
  (九)肾盂宽不超过1.5cm,输尿管不增宽;
  (十)脾脏长径10cm以下,厚度4.5cm以下;脾脏长径超过10cm或者厚径超过4.5cm,但是脾面积测量(0.8×长径×厚径)38cm2以下,排除器质性病变。
  11、妇科超声检查发现子宫肌瘤、附件区不明性质包块、以及其他病变和异常的,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子宫、卵巢大小形态未见明显异常;
  (二)不伴其他异常的盆腔积液深度不超过2cm;
  (三)单发附件区、卵巢囊肿长径小于3cm。
  12、心脏超声检查发现心脏、瓣膜、血管疾病或者异常,不合格。
  八、心理检测项目
  不能通过军队院校招收学员心理检测专用软件检测和结构性心理访谈的,不合格。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1
(一)军事院校招生体检标准

报考军事院校的考生,除参加地方院校的体检外,还应按军事院校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不进行军事院校体检的,军事院校不予录取。�

军事院校招生体检标准是:�

1�外科�

(1)身长、体重低于下列标准不合格:�

①男性:身长162厘米,体重50千克。�

②女性:身长158厘米,体重45千克。�

③招收学员为应届初中毕业生时,男性:身长160厘米,体重47千克;女性:身长154厘米,体重43千克。过于肥胖(超出标准体重25%),不合格。�

(2)颅骨缺损、骨折、明显凹陷、颅内异物存留,脑外伤后综合症,不合格。�

(3)颈强直、斜颈,Ⅲ度单纯性甲状腺肿,结核性淋巴结炎,不合格。�

(4)骨、关节、滑囊、腱鞘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习惯性脱臼,脊柱慢性疾病,慢性腰腿痛,不合格。�轻度胸廓畸形,单纯性骨折,治愈后复位良好,无功能障碍,无后遗症,合格。�

(5)两下肢不等长超过1厘米,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6厘米,或步态异常,不合格。�

(6)影响功能的指(趾)残缺、畸形,扁平足,影响长途步行的鸡眼、胼胝,重度皲裂症,不合格。�

(7)影响功能的良性肿瘤、瘢痕,不合格。�

(8)各种脉管炎、动脉瘤,重度下肢静脉曲张、重度精索静脉曲张(指挥专业学员中度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不合格。�

(9)有胸、腹腔主要脏器手术史,或非主要脏器手术但伴发主要脏器损伤或其他后遗症,各类疝、脱肛,肛瘘,环状痔、混合痔和经常发炎出血的陈旧性肛裂,不合格。阑尾炎手术后三个月以上,疝修补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后遗症,合格。�

(10)泌尿生殖系统炎症、结核、结石、肿瘤等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影响功能的生殖器官畸形或发育不全,隐睾,不合格。�

无自觉症状的轻度的非交通性精索鞘膜积液(小于健侧睾丸1/2)、睾丸鞘膜积液(小于健侧睾丸1/2),无压痛、无自觉症状的精索、副睾小结节,合格。�

交通性鞘膜积液,隐睾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后遗症,合格。�

(11)腋臭,头癣,广泛性体癣,重度手、足、甲癣,疥疮,银屑病,红斑狼疮,硬皮病,慢性湿疹,慢性寻麻疹,神经性皮炎,与传染性麻风病人有密切接触史(共同生活),及其他有传染性或难以治愈的皮肤病,不合格。�

较大面积或影响军容的白癜风,瘢痕、黑色素痣、色素沉着、血管瘤等,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①股癣,花斑癣,寻常性痤疮、冻疮。�

②轻度腋臭(限陆勤学员)。�

③局限性神经性皮炎(直径不超过3厘米),孤立散在的白癜风(限着夏装非裸露部位)。�

(12)梅毒、淋病、软下疳和性病性淋巴肉芽肿、非淋球性尿道炎、尖锐湿疣、艾滋病及其病毒携带者,不合格。�

2�内科�

(13)血压超出下述范围,不合格。�

收缩压:12�8~18�7千帕(96~140毫米汞柱);�

舒张压:8�0~11�5千帕(60~86毫米汞柱)。�

(14)风湿病、心脏病、血管疾病,不合格。�

心脏收缩期杂音,各瓣膜听诊均不超过二级;心律失常,经心电图或其他特殊检查,确系生理性,合格。�

心率:每分钟60至100次之间,或在50至60次之间,经心功能测试,确系生理性,合格。�

(15)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及其他呼吸系统慢性疾病,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①孤立散在的钙化点,两侧肺野不超过3个,两侧肺门不超过4个,或肺野、肺门同时存在不超过5个,任何一个钙化点直径不超过0.5厘米,密度大,边缘清楚,周围无浸润现象。�

②肺门阴影轻度扩大,或肺纹理轻度增强,无呼吸道病史,无自觉症状。�

③一侧肋隔角轻度变钝,无心、肺、胸疾病史,无自觉症状。�

(16)慢性胃、胆管、胆囊、肝、脾、胰腺疾病,慢性细菌性痢疾,慢性肠炎,内脏下垂,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①仰卧位,平静呼吸,在右锁骨中线肋缘下扪到肝脏不超过1厘米(剑突下不超过2厘米),质软,边薄,平滑,无压痛,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

②五年前患过甲型病毒性肝炎,治愈后未复发,无症状和体征者。�

③既往患过疟疾、血吸虫病或黑热病引起的脾脏肿大,在左肋下不超过1厘米,无自觉症状,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

④肝、脾同时触及,符合上述①③两项,陆勤学员合格。�

⑤细菌性痢疾治愈一年以上。�

(17)肝功能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合格。�

①谷丙转氨酶赖氏法40单位以上。�

②谷丙转氨酶赖氏法25单位以上,并伴有麝香草酚浊度试验阳性,或其他肝功能检查一项异常者。�

③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测定阳性者。�

(18)泌尿,血液和造血系统、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结缔组织疾病,不合格。�

(19)钩虫病(伴有贫血)、慢性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阿米巴痢疾、丝虫病,不合格。�

丝虫病治愈半年以上,疟疾、黑热病、血吸虫病、阿米巴疟疾、钩端螺旋体病、流行性出血热治愈两年以上,无后遗症,全身情况良好,能担负重体力劳动,合格。�

(20)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梦游史、晕厥史、神经官能症、癔病、遗尿症,不合格。�

十三周岁后未发生过遗尿,无其他心理障碍,合格。�

(21)中枢、周围神经系统疾病及其后遗症,不合格。�

(22)影响正常表达的口吃,不合格。�

3�耳鼻喉科�

(23)听力,每侧耳语低于5米,不合格。�

(24)明显耳廓畸形,反复发炎的耳前瘘管,耳廓、外耳道湿疹,重度耳霉菌病(波及鼓膜或经常有耳鸣、重听等自觉症状),不合格。�

轻度耳霉菌病,水面舰艇、潜艇学员不合格。�

(25)鼓膜穿孔,化脓性中耳炎,乳突炎及其他难以治愈的耳病,不合格。�

鼓膜内陷、鼓膜粘连、萎缩、瘢痕、石灰沉着,陆勤、水面舰艇,坦克学员合格。�

鼓膜轻度内陷,鼓膜粘连、萎缩、瘢痕或石灰沉着不超过鼓膜的三分之一,耳气压功能及鼓膜活动良好,潜艇学员合格。�

(26)眩晕病,重度晕车、晕船、晕机,不合格。�

(27)慢性副鼻窦炎。重度肥厚性鼻炎,鼻息肉及其他难以治愈的慢性鼻病,鼻畸形不合格。

不影响副鼻窦引流的中鼻甲肥大,中鼻道有少量粘液脓性分泌物无自觉症状,轻度萎缩性或肥厚性鼻炎,陆勤、坦克学员合格。�

鼻中隔重度弯曲(包括棘、嵴),不合格。�

嗅觉:迟钝,防化学员不合格,其余各类学员合格。�

(28)慢性扁桃体炎伴有并发症者;影响吞咽、发音功能的咽、喉疾病,不合格。�

4�眼科�

(29)视力:每一眼裸眼远视力低于4.9(0.8),指挥、潜艇、水面舰艇、坦克、测绘、雷达专业学员不合格。�

每一眼裸眼远视力在4.8(0.6)以上;或一眼裸眼远视力在4.7(0�5)以上,另一眼裸眼远视力在4.9(0.8)以上;或每一眼裸眼远视力在4.6(0.4)以上,矫正视力每一眼在4.9(0.8)以上,技术专业学员合格。�

(30)红绿色弱、色盲,不合格。�

(31)影响眼功能的眼睑、睑缘、结膜、泪器疾病,不合格。�

非进行性翼状胬肉,陆勤学员合格。�

(32)眼球突出,眼球震颤、眼肌疾病、显性斜视,不合格。隐斜视超过15°,不合格。�

(33)角膜、巩膜、虹膜睫状体疾病,或瞳孔变形、运动障碍,不合格。�

(34)青光眼,晶状体、玻璃体混浊,脉络膜、视网膜、视神经疾病,不合格。�

先天性少数散在的晶状体小混浊点,不影响视力,合格。�

5�口腔科�

(35)三度龋齿,齿缺并列在一起的二个以上,不在一起的三个以上,重度牙周病,颞颌关节疾病,频繁发作的口腔溃疡,唇裂、腭裂及影响咀嚼功能的口腔疾病,不合格。�

(36)中度以上氟斑牙、釉质发育不全,切牙、尖牙、双尖牙缺损,超颌超过0.5厘米,开颌超过0.3厘米,覆颌大于三分之二,反颌,牙列不齐,尖圆形蚜弓,重度牙龈炎,轻度牙周病,潜艇学员不合格。�

下列情况潜艇学员合格:�

①上下颌左右尖牙、双尖牙咬合相距0�3厘米以内。�

②前牙缺失一个,经固定义齿修复后功能良好,或牙列无间隙、替代牙功能良好。�

③不影响咬合的个别前牙牙列不齐或重迭。�

④不影响咬合的个别前牙轻度反颌,无其他体征者。�

⑤上下颌牙不咬合到对侧牙龈,不伴随其他体征的深覆颌。�

6�妇产科�

(37)功能性子宫出血、慢性盆腔炎、严重痛经、阴道炎、重度宫颈炎、子宫脱垂,不合格。

(38)各期妊娠,不合格。�

7�附则�

(1)本标准文中所使用的“以上”“以内”词语,均含该数字本身;所使用的“超出”“超过”“低于”“小于”“大于”词语,均不含该数字本身。�

(2)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3)检验要求:�

尿常规、肝功能、乙型肝炎表面抗原、艾滋病。�

(4)乙型肝炎表面抗原不同方法检验结果不一致时,以酶标法为准。�

(二)公安部属普通高校招生身体条件�

报考公安普通高校的考生除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身体健康状况标准外,考生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男性考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70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考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0米,

体重不低于45公斤;身体匀称;�

左右眼单眼裸视力;理科类专业应在4.9(0.8)以上,文科类专业应在4.8(0.6)以上。无色盲、色弱;�

两耳无重听;�

无口吃;�

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少白头、驼背,各种残疾,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肝功化验指标必须在正常范围内,或无甲肝、乙肝、澳抗阳性。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09-01-06
男,身高1.62
体重50
女,1.58
体重45

分数大都在本一

努力咯,考上不是问题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