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基金累计结存可支付月数

如题所述

随着时代发展,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受益人越来越多,从8月起,社保待遇又将迎来3大新调整,事关养老和医保。

1.多地实施阶段性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

2.31省市养老金调整方案出炉

3.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方式

一、多地实施阶段性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

今年新冠疫情反复,不少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效益受到不同程度地影响,为切实保障基本民生,助力企业纾困解难,不少地区都发布了《关于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通知》。

北京市

7月20日,北京市医保局、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北京侍逗市财政局和北京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通知》。

通知中明确:

在京正常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2022年8月至10月可以老岁卖缓缴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7月至2022年9月的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对职工个人应缴纳部分,参保单位应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每月按时足额缴纳。

单位缓缴期间不影响参保人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和个人权益记录。

湖南省

7月26日,湖南省医疗保障局等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通知》。

通知中明确:

统筹基金累计结存可支付月数大于6个月的统筹地区(衡阳、常德、娄底市统筹基金累计结存可支付月数小于6个月,不实施缓缴政策),自2022年7月起,对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缓缴3个月职工医保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7月份已经缴费的,可往后顺延一个月。缓缴费用于2022年12月31日前补缴到位。

湖北省

7月22日,湖北省医保局等4部门联合引发了《关于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通知》。

通知中明确:

2022年8月1日起,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实行缓缴,生育保险同步实行缓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参保职工的职工医保个人缴费仍需按时缴纳,企业在缓缴期限内应继续依法履行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的义务,正常申报职工医保费信息,确保职工连续参保,个人权益连续记录。

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长期护理保险等不列入缓缴范围。

因篇幅有限,此处不再一一展示,对相关政策感兴趣的小伙伴可以扫描下方二维码,加入当地社群,了解当地最新政策。

总而言之,这一举措既能很好的缓解企业发展负担,同时也能切实保障参保职工的权益,真可谓一举两得,非常人性化。

二、31省市养老金调整方案出炉

养老金增调补发到位

当前,全国31省2022年养老金调整细则均已出炉,凡是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都能切实享受养老金上调的福利。

此次养老金调整主要分为三部分: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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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3-02

随着时代发展,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受益人越来越多,从8月起,社保待遇又将迎来3大新调整,事关养老和医保。
1.多地实施阶段性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
2.31省市养老金调整方案出炉
3.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方式
一、多地实施阶段性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
今年新冠疫情反复,不少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效益受到不同程度地影响,为切实保障基本民生,助力企业纾困解难,不少地区都发布了《关于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通知》。
北京市
7月20日,北京市医保局、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北京市财政局和北京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通知》。
通知中明确:
在京正常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2022年8月至10月可以缓缴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7月至2022年9月的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对职工个人应缴纳部分,参保单位应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每月按时足额缴纳。
单位缓缴期间不影响参保人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和个人权益记录。
湖南省
7月26日,湖南省医疗保障局等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通知》。
通知中明确:
统筹基金累计结存可支付月数大于6个月的统筹地区(衡阳、常德、娄底市统筹基金累计结存可支付月数小于6个月,不实施缓缴政策),自2022年7月起,对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缓缴3个月职工医保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7月份已经缴费的,可往后顺延一个月。缓缴费用于2022年12月31日前补缴到位。
湖北省
7月22日,湖北省医保局等4部门联合引发了《关于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通知》。
通知中明确:
2022年8月1日起,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实行缓缴,生育保险同步实行缓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参保职工的职工医保个人缴费仍需按时缴纳,企业在缓缴期限内应继续依法履行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的义务,正常申报职工医保费信息,确保职工连续参保,个人权益连续记录。
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长期护理保险等不列入缓缴范围。
因篇幅有限,此处不再一一展示,对相关政策感兴趣的小伙伴可以扫描下方二维码,加入当地社群,了解当地最新政策。
总而言之,这一举措既能很好的缓解企业发展负担,同时也能切实保障参保职工的权益,真可谓一举两得,非常人性化。
二、31省市养老金调整方案出炉
养老金增调补发到位
当前,全国31省2022年养老金调整细则均已出炉,凡是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都能切实享受养老金上调的福利。
此次养老金调整主要分为三部分: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
(1)定额调整部分
今年养老金定额调整钱数是普遍在30元到50元之间。
挂钩调整
1、按缴费年限挂钩
大多数地方都在1~1.5元之间。比如说广西自治区是1元,湖南省是1.2元、河南省是1.3元。
有一些地区对于缴费年限15年以下的人员是统一按照15年标准或者一定额度增加,超过15年的部分,给予更高的标准,以鼓励人们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2、按养老金比例调整
目前最低的省份是安徽省只有0.5%,最高的省份是广西自治区,高达1.8%。
(2)倾斜调整部分
1、高龄老人倾斜调整
主要是针对2021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人。
标准最高的地区是辽宁省,70~79周岁、80周岁以上的老人每人每月额外增加基本养老金40元和80元。
2、艰苦边远地区倾斜
多数在5~10元之间调整标准,标准最高的地区是云南省和河北省最高30元。
而按照要求,今年提高标准增发的养老金将于7月31日前发放到位,其中还包含1-6月的养老金调整差额。
因此8月份,绝大多数退休人员都将能按新标准领取养老金,到手的钱更多,老年生活也更有保障。
部分地区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截止
我国养老金终身发放,不过这一政策无法很好的保障养老金发放安全,为此为避免人们盗领、冒领,会要求退休人员按时进行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如果逾期未完成,那么从次月起养老金待遇将暂停发放。
近期,部分省市发布了关于《关于开展2022年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通知》。
比如辽宁朝阳规定,8月31日前未进行待遇资格认证的人员,9月起将暂停发放养老保险待遇;
比如甘肃会宁县,企业职工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第二轮资格认证时间为7月1日至8月31日。
三、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方式
各地区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都大同小异,此处以辽宁省朝阳市为例:
1、可使用老来APP(进入APP-注册登录-输入手机号码-养老待遇认证)、辽宁人社手机APP(进入APP-注册登录-服务-养老待遇认证)、掌上12333APP(进入APP-注册登录-首页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软件进行认证。家属及子女可使用手机代为认证。
2、因特殊原因不能使用手机APP进行认证的,享受待遇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居住地就近的社区(村)或社保所进行现场认证,认证结果由社区工作人员上传当地社保经办机构。
3、享受待遇人员因病不能自理的,可申请居住地社区(村)的工作人员进行入户现场认证。
还未完成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的退休人员要抓紧时间了,不然将非常影响正常生活。
法律依据
《国家医保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通知》
第一条 对中小微企业实施阶段性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政策。统筹基金累计结存可支付月数大于6个月的统筹地区,自2022年7月起,对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缓缴3个月职工医保单位缴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