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3000块钱值得起诉么,要去对方户籍所在地开庭,距离贼远,成本多大?

如题所述

如果对被告人有管辖权的法院距离你非常遥远的话,你区区三千块钱的诉讼标的,确实有点不值得。成本多大要看实际情况,如果你是觉得咽不下这口气,那就不要过分顾及到诉讼成本。也不一定是去对方被告人户籍所在地,也可以是经常居住地,合同履行地等等。

在债权债务合同双方都处于同一城市的情况下,该合同的纠纷无论提交该城市的哪家法院来管辖,对当事双方来说,通常区别不大。但如果合同双方分处不同城市,地理距离越远,合同纠纷由哪个地方的法院来管辖就显得越为重要。这是因为:
1、异地诉讼会增加诉讼成本。地理距离越远,可能需要支出的诉讼成本越高。这里所说的“诉讼成本”,既包括来往两地的时间、精力等成本,也包括交通费、住宿费、通讯费等金钱开支。
2、异地诉讼会影响诉讼便利。这里的诉讼便利,是指包括方言不通、取证困难、社会环境不熟悉、地方保护等因素。这些因素一方面可能间接增加诉讼成本,另一方面可能直接或间接影响你是否能够胜诉。


举例来说,如果涉及的金额是两、三万元,而合同约定的诉讼管辖法院是千里之外的某地法院,那么即使债权人有提起诉讼的意愿,也不得不考虑异地诉讼可能面临的很多不利条件:较高的来回交通费用、住宿费用、人员时间支出、异地可能存在的地方保护等等因素,最后即使债权人胜诉,实际得到的胜诉判决金额在抵偿我们的诉讼支出后可能也是所剩无几。

更何况,这里还有一个判决之后执行难的问题。

因此,在订立合同纠纷解决条款时,应当慎重约定合同的诉讼管辖地,以尽量避免异地诉讼可能带来的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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