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当坚持什么的原则

如题所述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原则是: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坚持“谁引发,谁治理”和“谁建设,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
什么是地质灾害?
地质灾害是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什么是崩塌?
崩塌是指陡峭斜坡的岩石或土体在重力的作用下,突然脱离母体,发生崩落、滚动的现象或者过程。
什么是滑坡?
滑坡(也称走山)是指斜坡上的土体或者岩体,受河流冲刷、地下水活动、地震及人工切坡等因素影响,在重力作用下,沿着一定的软弱面或软弱带,整体地或分散地顺坡向下滑动的自然现象。
什么是泥石流?
泥石流是指山区沟谷或山地斜坡面上,由暴雨、冰雪融化等水源激发的、含有大量泥沙石块的介于夹沙水流和滑坡之间的土、水、气混合流。泥石流大多伴随山区洪水而发生。它与一般洪水的区别是洪流中含有足够量的泥沙石等固体碎屑物,其体积含量最少为15%,最高可达80%左右,因此比洪水更具有破坏力。
崩塌、滑坡产生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斜坡的岩石或者土体是发生崩塌、滑坡的物质基础。岩石或土的性质和强度不相同,发生崩塌、滑坡的难易程度也就不同。在斜坡上,有软弱的泥岩、页岩、煤层和各种地表覆盖的土层,很容易发生滑坡。
修建铁路、公路,依山建房、建厂等工程,开挖坡脚,形成人工陡边坡,易引起崩塌、滑坡的发生。
不适当地开垦农田,乱砍滥伐,破坏植被,有利于雨水渗入地下、软化岩石和土壤,易诱发崩塌、滑坡。
泥石流产生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1)地势陡峻,沟谷坡降大,便于集水、集物;
(2)丰富的松散物质;
(3)大暴雨或充足的水源。这也是泥石流形成的三个要素。
典型泥石流分为形成区、流通区、堆积区。泥石流持续时间很短,一般仅几分钟到几十分钟,其活动特点是:高速、突发、周期复活,其破坏方式有淤埋、冲毁、堵河等。
法律依据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第三条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
第五条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的防治经费,在划分中央和地方事权和财权的基础上,分别列入中央和地方有关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制定。
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治理费用,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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