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想提前三天辞职,经理不批,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1、试用期提前三天辞职经理不批,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辞职,并不是非要用人单位批准的。\x0d\x0a2、《劳动合同法》\x0d\x0a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x0d\x0a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x0d\x0a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x0d\x0a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x0d\x0a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x0d\x0a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x0d\x0a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x0d\x0a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x0d\x0a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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