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强制执行闹出人命怎么办

如题所述

被执行人在强制执行期间突然死亡,应该由法院来根据其资产来进行处理,可以拍卖他的资产,如果被执行人的继承人,也可以经继承人同意,将债务关系转给继承人承担,这样继承人可以继承被执行人的遗产。
一、法院强制执行会通知吗
1、法院强制执行需要提前通知被执行人。
2、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应当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书面的《执行通知书》,不能通过电话通知或者让申请人通知。
3、行人对法院执行工作有异议,可以向纪委驻法院检查组或上级法院投诉。
二、什么是法院强制执行?
1、法院强制执行是法院根据法律裁判结果对被告人采取的强制行为。这是一种特殊的强制措施,由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按照法律文书的规定,强制被申请执行人完成指定的行为。
2、强制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它们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强制执行法院不执行怎么办?
1、申请人递交强制执行申请书超过六个月,当地人民法院都没有执行的,申请人可继续向其上一级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审查后,上一级的人民法院会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立即执行申请人的申请,也可由本法院执行,或责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2、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个案件无论经过多少层级的审理,强制执行都是由作出一审判决的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三)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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