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职业证书丢失咋办

护士职业证书丢失咋办

护士职业证书丢失可以补办。
护士执业证书丢失补办流程如下:
1、申请人携带以上材料到当地卫生人才交流中心进行审核;
2、审核通过后上报省卫生厅护士注册办公室审核确认;
3、申请人自提交材料30个工作日后持本人身份证到中心领取补办证书。(代领需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
护士职业证书补办所需材料:
1、护士执业证书补办申请表。遗失2005年前办理的《护士执业证书》,还需提交《首次注册申请表》;
2、持证人近15日内在市级主要报刊上予以公告的报刊原件;
3、原《护士执业证书》的正本或副本;或以下材料:原护理专业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或《护士资格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国家承认的护理专业(含助产士专业)学历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4、医疗卫生保健机构拟聘用在护士岗位(不含护士助理或助理护士、护理员岗位)的证明原件;
5、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6、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验原件留复印件);
7、近期一寸或二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一张。
《护士执业证书》是护士执业的法律凭证,护士执业注册的过程和注册后核发《护士执业证书》以及后期对护士以及护士执业证书有效期的管理是我国相关卫生部门执法的过程,也是实施护士准入制度的具体体现,对规范护士执业行为、减少医疗事故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第九条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一)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
(二)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的;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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