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隶总督的由来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5-10

顺治元年(1644年)直隶地区分别设置顺天巡抚、保定巡抚、宣府巡抚三位巡抚和宣大总督、山西总督两位总督。巡抚、总督之间无明确的隶属关系。 之后,清政府又将直隶于北京地区的北直隶改为直隶省,辖区相当于北京、天津两市,河北省大部分和河南、山东的小部分地区。
顺治五年(1648年),直隶、山东、河南设直隶山东河南三省总督,驻大名(今河北省大名县),称为直隶大名府。
顺治十八年(1661年),清廷诏谕:“直隶各省各设总督一员,驻扎省城”。据此,直隶、山东、山西、河南、陕西、福建、浙江、江西、四川、广东、广西、云南、贵州等全国15个省都先后设置了总督,直隶从此有了单独一省的总督,此任总督为苗澄,驻大名。
苗澄(生卒不详,河北任县人)因此成为“第一任直隶总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