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撞倒我的车,只伤到脚,医院检查脑部淤血,但是车祸没有伤到头部,保险说要对方先垫付,怎么办

如题所述

如果当时没有报警的话,5天后你可以不理的。因为期间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出于人道,你可以出钱,但是对方无理取闹的话,就可以不管。如果报警的话,走保险就可以了。你也没有必要出钱。说两个亲身经历的例子,可能对你不利,取决于你了。我父亲被汽车从背后撞了,汽车全责,因为走神,窜到非机动车道了。当时撞伤头部,医院做了ct但是医生水平差没有发现病情,一月后出院,保险公司签订了协议不再追究。出院后头部淤血越来越多,45天左右就非常明显了,不得不开刀花费了近2万,因为已经签订协议,所以只要自己出钱。另外一个是一个亲戚骑电动车被人撞了,也是感觉没有事,就让车走了,一个月左右腹部痛疼,检查淤血过多,也是自己承担了。你这种情况当时应该报警处理,走合法的程序,对你对受害者都是保障。现在你的情况非常负责了,保险公司一般不会承担责任了。如果受害者讲理还好。否则,很麻烦。除非自己就是不承认。但是这样做又违背良心。所以还是积极处理的好,也算自己破钱消灾了。毕竟对一个人来说,心安理得活得更舒心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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