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降水施工监测环节地面沉降控制

如题所述

基坑施工监测环节的地面沉降控制重点主要是监测报警值和达到报警值后采取的工程应对措施。国家标准《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2009)、上海市标准《基坑工程施工监测规程》(DG/TJ08-2001-2006)和《基坑工程设计规程》(DBJ08-61-97)给出了基坑工程地面沉降监测报警值,具体见表5.3、表5.4、表5.5。

表5.3 基坑周边地面竖向位移报警值

(摘自:GB50497-2009《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

表5.4 一、二级基坑地面最大沉降设计与监测值

(摘自:DBJ08-61-97《基坑工程设计规程》)

表5.5 地面最大沉降报警值

(摘自:DG-TJ08-2001-2006《基坑工程施工监测规程》)

地面沉降值达到或超过报警值后的工程处理措施主要分为针对建筑物和针对地下管线两大类。其中,对地面沉降引发的建筑物沉降的控制一般可采用跟踪注浆的方法。根据基坑开挖进程,连续跟踪注浆。注浆孔布置可在文护墙背及建筑物前各布置一排,两排注浆孔间则适当布置。注浆深度应在地表至坑底以下2~4m范围,具体可根据工程条件确定,注浆压力控制不宜过大,否则不仅对支护墙会造成较大侧压力,对建筑本身也不利,注浆量可根据支护墙的估算位移量及土的空隙率来确定。采用跟踪注浆时,应严密观察建筑的沉降状况,防止由注浆引起土体搅动而加剧建筑物的沉降或将建筑物抬起。对沉降很大,而压密注浆又不能控制的建筑,如其基础是钢筋混凝土的,则可考虑采用静力锚杆压桩的方法。如果条件许可,在基坑开挖前对邻近建筑物下的地基或支护墙背土体先进行加固处理,如采用压密注浆、搅拌桩、静力锚杆压桩等加固措施,此时施工较为方便,效果更佳。

地面沉降引发周围管线破坏的工程应对措施主要有打设封闭桩、开挖隔离沟和管线架空等,具体如下:

(1)打设封闭桩或开挖隔离沟。对地下管线离开基坑较远,但开挖后引起的位移或沉降又较大的情况,可在管线靠基坑一侧设置封闭桩,为减小打桩挤土,封闭桩宜选用树跟桩,也可采用钢板桩、槽钢等,施打时应控制打桩速率,封闭板桩离管线应保持一定距离,以免影响管线。在管线边开挖隔离沟也对控制位移有一定作用,隔离沟应与管线有一定距离,其深度宜与管线埋深接近或略深,在靠管线一侧还应做出一定坡度。

(2)管线架空。对地下管线离基坑较近的情况,设置隔离桩或隔离沟既不易行也无明显效果,此时可采用管线架空的方法(图5.6)。管线架空后与支护墙后的土体基本分离,土体的位移与沉降对它影响很小,即使产生一定位移或沉降后,还可对支承架进行调整复位。管线架空前应先将管线周围的土挖空,在其上设置支承架,支承架的搁置点应可靠牢固,能防止过大位移与沉降,并应便于调整其搁置位置。然后将管线悬挂于支承架上,如管线发生较大位移或沉降,可对支承架进行调整复位,以保证管线的安全。

图5.6 管线架空示意图

1—管道;2—支承架;3—临近高层建筑;4—支护结构

当临近无法设置较稳定的支承架时,也可在管线位置开沟后在沟顶搁置支承梁,直接将管线悬挂在支承梁上,但此时,支承梁会随支护墙后土体一并发生位移或沉降,因此对管线位置调整复位更应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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