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在哪里办理得结婚就必须在哪里办理离婚么?

如题所述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12-01
办离婚手续不需要在领取结婚证所在地办理。
  根据婚姻法规定,居民办理离婚手续是可以到双方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的,而不需要一定要在领取结婚证的地方进行办理,若公民在异地居住满一年以上的情况下,公民还可以异地申请诉讼离婚,具体需要咨询当地人民法院为准。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2个回答  2020-12-08
离婚登记是男女双方达成离婚合意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解除夫妻关系的一种离婚方式,因为婚姻登记是与一个人的身份关系紧密相关的法律行为,在我国,离婚登记的主管机关是民政部门。离婚是一种重要的身份法律行为,因此,必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根据我国《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内地居民协议离婚的,应当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但是,如果是选择诉讼离婚的话,那么可以向本人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提起离婚诉讼需要准备离婚起诉状两份;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本及复印件、结婚证及复印件;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等。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谢谢。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3个回答  2018-10-22
应该是这样的。。
第4个回答  2018-10-22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