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国有林场的一名工人,合同是1996年和单位签订的, 每 三年续签一次,续签到2014年就没有再签劳动合同,因为当时不懂法,他们说不用在续签了,也就没有再续签。但是我一直都在本单位工作到现在2018年,也没有辞职,因为合同是父母保管的,原件已经丢失(因为当时想找人入编的,合同被哪些人拿来拿去的给搞丢了),父母年事已高 ,到现在只有一份续签的2006年至2009劳动合同了,中间的其他续签的劳动合同也已经找不到了。林场里的花名册应该都有登记的,因为那个年代电脑不太普及,劳动局也没有查到相关的记录。2017年场里改革给我只缴了一个养老保险,时间是从2000年10月份补缴到至今的。请问向我这种情况的话,还可以争取五险一金吗?还需要和单位续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吗?(本人1976年12月份出生的)是否可以要求单位把养老保险的缴费提前到1996年呢?咨询了市里的一些领导,他们说我2014年以后没有续签劳动合同没把我辞掉就已经是仁慈了,还给我缴了一个养老保险,对于我这种情况的话,林场有权利把我辞退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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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不续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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