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没有约定“燃气入户”是否可以收取燃气开通费

我们是五期的业主了,购房合同上没有“燃气入户”这个条款。已经交房的4期他们就交了燃气开通费,有线电视开通费等乱七八糟的费用。我刚才在网上查到了这么一段话“是否在入住或此后收取燃气开通费,这取决于购房合同的约定,如果合同只是约定了燃气入户,则不应收取额外费用,如果未约定燃气入户,一般应有权收取该费用,但是,这也不能一概而论,如果小区规划及设计当中有燃气入户,但在购房合同中未明确是否燃气入户,哪么应理解为购房款中已含该费用。如果该楼盘多数购房合同中有燃气入户的约定,对于在购房合同中未约定明确的业主而言,同样可以得出燃气开通费已包含在购房款中的结论。”
请问是不是我们必须证明这期房产的规划与设计里要包含燃气入户。那么如何取得规划与设计的有效文件呢?谢谢。
我们的合同是分户验收,关于基础设施验收又是没有期限规定的,唯一就是说协商解决。那燃气入户是属于基础设施嘛?有没有地域的约定?房子是河北的

不可收取“燃气入户”费。先和物业交涉,如不能解决可以反映到房管局。还不能解决就反映到315或求助媒体。再不行,就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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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1-06
燃气入户和有线电视开通应该是必备的设施,交房时应予以完善,费用包含在房款内,不应在交房后收取。可以与物业交涉。要求出示《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
第2个回答  2009-01-07
不可以收取,不然会被警察请到号子里
第3个回答  2009-01-06
一般情况新楼盘验收的时候就包含了各种设施的完备状况了,没有必须一定要取得什么有效文件的,如果是不合格的工程也不会验收的。朋友你多虑了。目前不完善的建设国家也是不容许成交的。
补充一下:不完善的居住条件其中就包括了你说的燃气入户问题。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