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五期的业主了,购房合同上没有“燃气入户”这个条款。已经交房的4期他们就交了燃气开通费,有线电视开通费等乱七八糟的费用。我刚才在网上查到了这么一段话“是否在入住或此后收取燃气开通费,这取决于购房合同的约定,如果合同只是约定了燃气入户,则不应收取额外费用,如果未约定燃气入户,一般应有权收取该费用,但是,这也不能一概而论,如果小区规划及设计当中有燃气入户,但在购房合同中未明确是否燃气入户,哪么应理解为购房款中已含该费用。如果该楼盘多数购房合同中有燃气入户的约定,对于在购房合同中未约定明确的业主而言,同样可以得出燃气开通费已包含在购房款中的结论。”
请问是不是我们必须证明这期房产的规划与设计里要包含燃气入户。那么如何取得规划与设计的有效文件呢?谢谢。
我们的合同是分户验收,关于基础设施验收又是没有期限规定的,唯一就是说协商解决。那燃气入户是属于基础设施嘛?有没有地域的约定?房子是河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