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耕地是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以户为单位,不能合并。
按《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爷爷奶奶死后耕地上的收益可继承,耕地不能继续承包。依据如下: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