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说旧房子翻新违建,在行政复议存在争议的情况下,断电,是否合法

本人房子在河道旁边,属于90年代的旧房子,17年进行翻新做农家乐,19年政府过来说我是违建,并说呀断我电。
①08年前的旧房子是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但是政府部门那水利局来说事,说我们违法了河道管理条例,却并未说具体那一条,请问旧房子存在跟河道挂历条例有冲突情况下,有没有相关法律支撑,保障百姓权益
②在行政复议存在争议的情况下,政府是否有权下令断电!

你说2008年以前旧房子不适用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理解有偏差。2008年以后的违建
按照法律可以拆除,2008年以前
的违建不能拆除,但是2008年后
你也不能擅自再改动了,你要改
建必须审批,没审批肯定违法了!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