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辐射及辐射安全壹、认识辐射�6�1
核辐射的能量在百万
电子伏特(MeV)的范围;原子辐射的能量在仟电子伏特(keV)的范围。�6�1这些辐射因能游离物质之分子,产生正负离子对,故称为游离辐射。�6�1游离辐射照射人体,与细胞中的重要分子(如DNA)作用,可使分子键断裂,引起生物效应。贰、游离辐射的特性�6�1游离辐射,随时随地都存在,但因我们察觉不到,所以没有警觉,等到身体受害,可能已经为时过晚。�6�1虽然辐射可能引起健康危害,但也不必过分担心。流行病学的研究显示,高剂量的辐射对人体是有害的,但低剂量的辐射(天然背景辐射的变化范围),则对人体无害或风险甚低。 参、辐射的健康效应1.机率效应(癌病、遗传效应等)–效应发生的机率(风险)与剂量呈
正比;效应的严重程度与剂量无关;没有低限剂量。2.非机率效应(皮肤红斑、
白内障等)–效应的严重程度与剂量呈正比;有低限剂量。当剂量小於低限剂量时,效应不会发生;当剂量大於低限剂量时,效应确定发生。3.辐射急性效应(後期效应)(1).
癌症(2.)白内障(3.)不孕症(4.)突变(5.)萎缩效应(6.)寿命减(当急性剂量在0.2西弗到2西弗之间时,突变的机率是正常情况的2倍)(大剂量对组织器官的伤害,造成新陈代谢失常) 肆、放射性射源的分类1.密封射源 : 固态射源,用较坚固的保护层密封,仅利用其外洩的辐射。2.非密封射源 : 液态或气态射源常不加密封而直接使用为示踪剂。(短
半衰期、低活度)3.非密封射源不用时为密封,使用时再打开密封容器。使用此种放射源的工作称为非密封型放射性操作。伍、辐射防护与安全标准一、 简易的辐射防护方法1.体外防护
(1)远离辐射源(辐射剂量与距离平方成反比)
(2)减少辐射照射时间
(3)加屏蔽阻挡辐射2.体内防护(设法防止
放射性物质进入人体)
(1)戴呼吸防护面具
(2)穿著防护衣避免接触污染
(3)工作後、吃东西前要洗手
(4)工作区
禁止吸烟及饮食(5)戴防护手套避免接触污染二、常 用 来 侦 测 辐 射 的 仪 器1.热发光剂量计2.手足侦检器3.剂量笔4.
碘化钠侦检器或盖格管 陆、实验室操作辐射源之危害因素�6�1直接辐射�6�1表面污染–体外曝露、食入体内、渗入皮肤、污染空气�6�1场所内空气污染–自然挥发、随空气流扬起�6�1场所外
环境污染–运送、被盗丢失柒、实验室操作辐射源之安全守则1.进入实验室须穿工作衣与套鞋。2.在实验室内不得吸烟或饮食。
3.如非必要私人物品勿携进室内,操作所产生之废料应按规定收集、处理。
4.射源之领用与归还应确实记录。
5.做实验时必须佩带人员剂量佩章。
6.处理放射性物质时应戴橡皮手套。
7.辐射源需小心处理,并使用适当辅助工具。吸取液态放射性物质时,应使用安全吸球,严禁以口接触、吸管吸取。
8.操作松散的放射性物质,或加热处理过程,应在气柜内进行。
9.操作过程中如不慎吸入放射性物质,或发生与放射性物质有关之身体伤害时,应即通知辐防人员。
10.遵循TSD体外辐射暴露防护准则。(T:时间短﹔S:使用屏蔽﹔D:距离长)避免不必要的体外暴露。
11.实验完毕应侦测实验场所如台面、地面、气柜、水槽是否污染,如有污染应即除污。
12.离开实验室前,应侦测身体是否受到污染。如发现污染,应即依人员除污步骤进行除污,确认无污染始得离去。 捌、辐射场所发生火灾之处理原则1.初期灭火,防止延烧,联络辐防人员、场所主管及相关人员、
消防队和警卫队。
2.灭火时,避免用强力喷水扑灭,因易引起放射性物质溅散。3.放置放射性物质周围,不要让火延烧靠近,如有时间,以将放射性物质移出场所,并揽绳定界暂时保管为宜。
4.火灾时,应进行区域管制,进入设施中的人应穿著衣物并戴口罩,并於灭火後即进行污染监测及除污。玖、辐射剂量限制之目的�6�1防止非机率效应损害之发生(绝对安全)。
�6�1抑低机率效应之发生率,至可接受的低水平(相对安全)。拾、我国游离辐射防护安全标准一、我国游离辐射防护安全标准之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限度:
1.全身之有效等效剂量於一年内不得超过50毫西弗。
2.眼球水晶体之等效剂量於一年内不得超过150毫西弗。
3.其他个别器官、组织、手足之等效剂量於一年内不得超过500毫西弗。
二、我国游离辐射防护安全标准之一般人的剂量限度与剂量约束:
1.年有效等效剂量不超过五毫西弗。
2.个别器官或组织之年等效剂量不超过五十毫西弗。
3.场所主管应确保其辐射作业,对一般人造成之年有效等效剂量,不超过一毫西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