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县委换届选举,正常情况为五年一届。
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的领导核心。县委常委会是该县的集体决策机构,对于该县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学、卫生等工作有决策领导的作用。
扩展资料:
参加选举的委员必须超过应到会委员的半数,方可进行选举。选举时,各项候选人均以获得超过应到会委员半数的赞成数为当选。当选人不足应选人数时,本次会议不再补选。
委员对参加选举的候选人,可以赞成,可以反对,可以弃权,也可以另选他人。另选他人必须是本届政协委员,并经大会主持人同意后,提出自己要选举的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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