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司口头辞退怎么办?

我在深圳市XX公司上班,岗位话务员,公司是和移动公司合作,销售移动公司的增值业务,比如手机报,彩铃。2009年1月5号,给上海一男客户打电话推销彩铃,当时是手机号码打给客户,而不是10086(注:以前都是显示10086),客户反感问怎么知道他号码,我回答是移动公司提供的,客户就向移动投诉,感觉号码随泄露给别人,公司就以我影响上海移动和我公司合作由,在2月6号口头通知我去办离职手续,并且扣罚了300块钱,本来1月份公司说我们上班到18号有深圳最低的保障工资1000块的,可是他2009年2月20日只给我发了500块的工资,而且拖了那么久才给我发,2月6号把我辞退的,而且没有提前30天通知我,请问经济补偿金该如何算?请问欠薪是不是要按25%来补偿?该怎么计算呢?还有我是在2007年4月份进去该公司,直至2008年3月份才给我买社保,能否要求该公司给我补交07年4月到08年2月的养老保险呢?并且我从来没有休过年假的,而且我们国家法定假日(比如春节,国庆节,五一节)放假也从来没有工资的,我在前面的12个月月平均工资才1541元,那请问我申请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多少呢?可恶的是该公司不肯开个书面的辞退声明给我,我只有工作证,和劳动合同,还有个离职证明,我申请劳动仲裁的话,证据够不够呢?我会输吗??我相信劳动法是公平公正的,请问仲裁员都是懂法律法规的吗?恳请各位懂法律的朋友帮我回答,或者透露上点消息给我,谢谢!!!!

1,关于你所说的口头辞退,建议你在和公司哪个领导进行交谈时,建议你把手机的录音功能打开,尽量把自己和领导的谈话内容用录音录下来,一部好的录音,要注意要有时间、地点、人物,在录音时,尽量把公司的名称以及这位领导在公司担任什么职务给讲出来,然后去照相馆把录音的内容用光盘刻录出来,并用WORD把录音的相关内容一字不露的排版出来。相关法律依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29.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均无法证明劳动者的离职原因,可视为用人单位提出且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关于你所说的在2月6号口头通知我去办离职手续,并且扣罚了300块钱,以及在1月份公司说我们上班到18号有深圳最低的保障工资1000块的,可是他2009年2月20日只给我发了500块的工资,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公司确实有克扣你一次300元以及一次500元的罚款证据,建议你向公司邮寄一份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理由是《劳动合同法》第38条中的其中一点,以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克扣工资为由而被迫辞职,并用快递邮寄给公司,并保留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以及快递详情单,如果克扣工资的理由成立,这样公司就必须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来支付经济补偿金,不满半年的支付半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这样比起你公司口头辞退你,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风险会小一点。

3,你可以要求公司为你补交07年4月到08年2月的养老保险,但是其中有8%需要劳动者本人承担的,劳动者本人也必须承担,在补缴养老保险时,劳动者应当主动向社保部门提供工资条或者银行转账流水等必要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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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3-03
要经济补偿得知道离识原因,社保是可以补交的,其他的都要看合同的约定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9-02-25
唉 天底下受伤害的人太多了
第3个回答  2021-03-09

第4个回答  2009-02-26
把钱要上,走人找好的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