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是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子是在我和我老公结婚前建的,婚后我公公去世了,户主变我婆婆,但土地使用

还是我公公的名字,我们这拆迁安置房是按户算,每户330平米,从你所建的房屋面积减去,其余的按平米折成安置款,如果是6个人安置房面积就给加65平米,我想问安置房屋和安置款我和我孩子有权利得到分配吗?如果户主不给我如何维权?

你已经说办理房子按照户算,你就不要单独提个人了。另外你想想安排的家庭住址,你们家一家子不可能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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