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介绍临时工时没说要介绍费可劳动合同上写了 要扣钱算数吗

如题所述

中介介绍工作收取介绍费是合法的,但劳动合同上约定扣介绍费是不合法的,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劳动者财物。

根据《就业促进法》
第四十一条 职业中介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提供虚假就业信息;
(二)为无合法证照的用人单位提供职业中介服务;
(三)伪造、涂改、转让职业中介许可证;
(四)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或者向劳动者收取押金;
(五)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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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9-26
如果劳动合同上注明扣工资的,那么公司行为就违反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可以反映到劳动局、仲裁委员会处理,申请双倍工资赔偿。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