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第二届亚洲国际声乐大赛第二届亚洲流行音乐比赛

如题所述

2013年第二届亚洲国际声乐大赛和亚洲流行音乐比赛详细规则如下:



    比赛形式包括独唱组和演唱(乐队)组合。
    参赛选手需准时凭组委会邀请函及身份证明(护照、港澳通行证、身份证)报到。未按期报到者将被取消资格。若在比赛期间退出,需书面申请并得到组委会批准。
    出场顺序按报名先后,缺席者视为弃权,无异议权。
    选手需使用原文、原调、背谱演唱,比赛分为视听资格赛和现场决赛,曲目不可重复,如有更改需在报名阶段申报。
    选手可自带CD伴奏或乐队伴奏,费用自理,未经组委会许可,不得与评委交流或接受辅导。
    国际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为最终评定,获奖者需参加至少3场赛后巡演音乐会。

资格赛:选手需自选两首作品,伴奏不限;决赛:一首自选作品,形式为CD伴奏或乐队伴奏,鼓励表现当代生活的创新作品。新作品需提交10份清晰复印稿件,包括词曲作者简介及联系方式。


奖项设置丰富,包括三个等次奖(奖金分别为港币6000元、4000元、2000元)、优秀奖和优秀指导导师奖,新创作作品奖前三名另有单独颁发的获奖证书。所有获奖者将获得相应的证书和奖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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