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认定

如题所述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定罪主要基于其结果性质,即行为人必须造成偷逃应缴税额达到5万元以上的后果,这是区分此罪与非罪的关键界限。与特定对象走私犯罪(如走私淫秽物品罪)相比,本罪的行为形式更为广泛,涉及未经海关许可、未补缴关税的特定减税或免税进口货物的非法销售行为。要认定为本罪,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出于牟利目的在国内销售这些特定货物;(2)销售行为未经海关授权;(3)未补缴应缴税额;(4)情节严重,税额超过5万元。若上述任何一个条件不满足,行为将不构成犯罪,例如,虽然未经批准但在补缴关税后销售免税货物,或者虽未补税但在海关许可下销售,或者非出于牟利目的销售,均不构成本罪。


在法律层面上,本罪与走私其他特定物品的罪名主要区别在于犯罪对象。本罪的犯罪对象范围广泛,包括除毒品等禁止物品以外的各类货物和物品。而其他走私罪通常针对特定的、有限的物品类别。随着法律实践的发展,随着新的走私罪名的出现,本罪的犯罪对象可能会进一步受到限制。因此,准确判断犯罪性质和对象是区分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与其他走私罪的关键。


扩展资料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非法从事运输、携带、邮寄除毒品、武器、弹药、核材料、伪造的货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淫秽物品、固体废物以外的其他货物、物品,进出国(边)境,偷逃关税,情节严重的行为。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