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金平原因

如题所述

自2007年10月至2008年8月,耿金平和耿金珠在了解混合物并非食品原料,不可供人食用的前提下,采取不当手段,以每1000公斤原牛奶掺入0.5公斤的混合物比例,将约434公斤含有三聚氰胺的“蛋白粉”非法添加到他们收购的总计90余万公斤牛奶中。这种行为导致的牛奶产品被销售到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地方,涉及金额达到了280余万元。


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2008年9月12日,正定县公安局在耿金平的住所搜获了126公斤剩余的含有三聚氰胺的“蛋白粉”。这次的非法行为不仅触犯了食品安全法,也对消费者的健康构成了严重威胁,最终导致了严重的食品安全事件。


他们的行为不仅违反了商业道德,也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了不可逆的损害。这起事件揭示了在食品生产中严格遵守法规和道德准则的重要性,任何试图以牺牲公众健康为代价的行为,都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扩展资料

耿金平,河北省正定县人。耿金平在河北省正定县从事鲜奶收购和销售,为牟取非法利益,2007年10月至2008年8月,耿金平在明知“蛋白粉”为非食品原料、不能供人食用的情况下,多次按每1000公斤原奶添加0.5公斤该混合物的比例,将含有三聚氰胺的该混合物约434公斤添加到其收购的90余万公斤原奶中,销售到三鹿集团等处,销售金额280余万元,2009年11月24日三鹿刑事犯罪案犯耿金平被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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