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修、补考、毕业前清考、上一届结业生返校清考工作安排的补充规定
教务[2008]1号
为了更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经教务处研究决定,特对我院重修、补考、毕业前清考、上一届结业生返校清考等工作作以下补充规定:
1.从本学期开始,凡是不及格的课程,均不再进行重修组班,所有不及格的课程直接进行补考。各系(部)可根据情况需要安排考前集中辅导1~2次。
2.本学期补考时间:第三周周一~周五(公共课在周一、 二补考,其它课程在周三~周五补考,实习专用周的补考在前四周内完成)。各系应在开学第一周内为补考学生下发补考通知单和补考证,补考学生凭学生证和补考证方可参加考试。
3.从下学期开始,补考时间统一安排为开学前三天(即,学生的上一学期不及格课程必须在此时间段内完成补考,公共课在第一天补考,其它课程在后二天补考)。各系应在放假后第一周内安排好下一学期的补考及考前集中辅导等工作并上网公布,同时通知学生登陆我院网站和教务管理系统查询自己的成绩、补考与考前集中辅导安排等信息。不及格者提前四天进校,在各系部领取补考通知单和补考证。
4.各实习专用周的补考在开学后前四周内完成。
5.补考通知单和补考证在我院教务管理系统内由各系部直接打印,加盖系办公室公章方可生效。
6.补考试卷与阅卷工作由各系、部办公室统一组织。补考结束后一周内登录成绩。从本学期开始,教务处不再重新定义补考登成绩教师,原则上是哪位教师的课程,由该位教师负责登录补考成绩。
7.毕业生毕业前清考和上一届结业的学生返校清考工作今后统一安排在每年的5月10日~5月15日进行。
8.为了就业的需要,可在每年的10月10日~10月15日进行毕业生前四学期不及格课程的毕业前清考工作。凡参加了本次清考的课程不能再参加下一学期5月10日~5月15日的毕业前清考。
教务处
2008年2月25日
参考资料:http://jw.sxpi.com.cn/sxgyzytz.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