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将产品发给员工作为福利,为什么要确认收入

会计上怎么处理

这是税法的规定,企业将产品发给员工作为福利,要视同销售,所以必须确认为收入。
借:应付职工薪酬-员工福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然后将员工福利按受益对象进行分配
借;生产成本、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员工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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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2-04
是得确认收入的,原因很简单呀,为啥叫“视同销售”呢,不确认收入的话这部分商品就会直接进入消费,就会漏掉一份税款,这涉及到两个方面的问题,一,税法的制定就不严密;二;对于生产同样产品的企业显失公平;
会计处理:借方:费用科目{或者应付福利费}{视你企业的情况而定吧}
贷方:销售收入
应交税金
第2个回答  2009-02-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2008-12-15发布)第4条规定: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其中第5款规定了自产货物用于集体福利要视同销售货物,确认销售收入。

会计处理:
借:管理费用-应付福利费(发给车间工人的记“制造费用”)
贷:产品销售收入(商业企业记“商品销售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第3个回答  2009-02-04
除了外购有三种情况是视同销售的,分。投。送计收入计销项,进项可抵扣;其他情况不计销项,做进项转出处理。
而自产货物,都视同销售,不论是用于在建工程,职工福利,等非应税行为都需计收入计销项,同时可抵扣进项。
你的情况按新规定应该是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主营业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
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第4个回答  2009-02-04
是自己的产品要确认收入的 这个是视同销售
因为你生产产品的原料这些的进项税已经抵扣了啊
外购的不用
借 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 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