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办居住证需要的证件如下:
1、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2、居住处所证明(含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屋租赁合同、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等)。
3、本人近期相片(相片标准:正面免冠彩色头像,不着制式服装,常戴眼镜的居民应佩戴眼镜,背景色为白色的1寸证件照)。
扩展资料:
一、《居住证》持有人享受下列待遇:
1、其子女在其居住地入托、入中小学就读,免收借读管理费;取得广西高中毕业学历的,可在广西报名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执行广西籍考生升入高等院校的录取分数线。具体实施细则由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2、在当地注册工商营业执照,以技术入股或投资等方式创办企业。
3、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或产品)和科技项目资助,参加科技项目竞标,申报科技成果奖励。
4、在广西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定或考试、执业(职业)资格考试或鉴定、执业(职业)资格注册登记;办理人事档案托管等人事代理业务。
5、经有管理权限的部门批准,以短期聘用、项目聘用等方式,接受行政机关的聘用。
6、列入当地政府资助的人才培养计划,并参加有关人才、专家奖励项目的评选。
7、在当地办理机动车登记和申领驾驶证。
8、国(境)外人员持税务凭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外汇管理机关指定的银行,将其在广西期间合法取得的人民币收入兑换成外汇,汇出境外。
9、参加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等各种社会保险。
10、符合条件的可在当地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
11、在金融、通讯、互联网络等各项社会服务方面与当地户籍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二、办理流程
1、流动人口持申请材料到居住地所在派出所填写《居住证申领表》。
2、派出所窗口工作人员审核合格打印《领证通知单》交申领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