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子后想退房,答应售楼处小姐给好处费,房子定金扣除三千,其余给退了,现在不想给好处费了,怎么办?

买房子后想退房,答应售楼处小姐给好处费,房子定金扣除三千,其余给退了,现在不想给好处费了,怎么办?这需要负法律责任吗?消息都有保留!急等…谢谢…

不需要负法律责任,但是做人的承诺,你day别人的事情,别人帮忙帮你办好了,你现在拿到钱了,又反悔?这样以后谁还愿意帮你?答应人家就给人家好了追问

问题是他要的四千,觉得不能接受

追答

那是你们之间的协议问题,你们当时应该谈清楚,如果没谈到具体金额,你觉得3000比较合理,那你就和他说清楚,只能给3000,如果他贪得无厌,那1毛不给也无所谓,做人要讲良心的

追问

她当时是说好处费,我认为也就一两千吧,然后拿到钱了,她说要七千,没理她,她又说四千,感觉很不舒服,然后老家有事,太忙,她也不停的打电话发消息,就暂时没理她,她现在居然威胁的口气在叫我给钱,我问她是不是欠她的,如果不是,怎么这样说话?烦人,不知道怎么办

追答

你总共多少定金?是不是除非他就拿不回来了?

追问

3万,扣了三千!我是外地的,不认识这边人

追答

给他3000足够了,现在给了没有?没这样逼人的,3000也是你自愿的

追问

没呢,在老家没去呢

追答

那你的钱拿到了吧,拿到了就别理他,你愿意给多少就给多少,他威胁你,你告诉他,你可以告诉他们公司也可以报警,随他选择

追问

已经给她2000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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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10-09
为避免争执,有待双方协商
第2个回答  2014-10-09
不需要 到看你自己的诚信标准了
第3个回答  2014-10-09
直接要求退,就可以。没什么
第4个回答  2014-10-09
不需要追问

能告诉我为什么吗?

追答

好处费是你答应给她的,没立字据,不需要复法律责任

追问

可是短信上有答应啊

追答

那个不具有法律效益,不需要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