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罪赔偿标准

本人被一男子故意用刀划伤脸、手、头共9处伤口,其脸部尤为严重,该男子也去派出所自首了,但是被关了8天就放出来了,我很不理解,这已经是故意伤害了,人都抓到了,怎么会又放了呢?现在伤口已经将近2个月了,不过还是很明显的雷公纹,我准备去医院问问我的病情接下来需要怎么治疗,如果医生说可以马上就做治疗,那么我该不该治疗,因为到现在都还没有鉴定,不知道是轻伤还是重伤,据说是需要3个月过后才鉴定,如果医生说越早治疗越好,怎么办?而且,这我养病期间,对方因该怎么给我损失的补偿呢?还有我该怎么处理这件事情呢?是起诉还是?我一点都不懂。希望大家可以帮忙多给点专业的建议,包括怎么做,还有关于赔偿的事情,都给我讲一讲,谢谢各位……

  犯罪嫌疑人故意伤害他人构成犯罪的,既要承担刑事责任也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
  法律规定:
  1、《刑法》第三十六条 【赔偿经济损失与民事优先原则】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2、《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3、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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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6-30
我国刑法规定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为故意伤害罪。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建议及时报警,同时你们要做法医鉴定,若是轻伤或以上,对方要承担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你们同时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你的医药费等。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一般是三年以下

若是轻伤以下,你们只能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你的医药费等费用或要求将对方行政拘留,对方不用承担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
第2个回答  2019-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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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4-08-02
需要做 伤情鉴定后,才能定轻伤还是重伤,你可以在刑事诉讼中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也可以单独向人民法院起诉民事赔偿。
第4个回答  2014-11-06
肯定是要先积极治疗,伤残评级会根据愈合后的面部痕迹的情况来评,定残后可以依此来计算赔偿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