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36岁男性个体缴纳社会保险标准

是根据上一年度的个人月平均收入来交纳的,或者按社平工资为基数交纳。把有关资料给你看下吧

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建立的,对劳动者在其生、老、病、死、伤、残、失业以及发生其他困难时,给予物质帮助的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70条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我国社会保险具有社会性、补偿性、互济性等特征外,还具有强制性,即社会保险是由国家立法确认、并强制实施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履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我公司目前参加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中,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职工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待遇由国家。单位和职工个人三方负担。工伤保险由公司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
一、 基本养老保险
(一)基本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中最重要的险种。
职工个人按本人实发工资的8%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人缴费基数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的,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费。单位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自2009年7月1日施行省级统筹后,按2008年职工本人平均月工资核定2009年7月——12月缴费基数,按照所有职工的工资总额核定单位缴费基数。
(二)享受基本养老保险的年龄条件
1、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
2、因病、非因公受伤,经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3、特殊工种,实际从事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满10年以上或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以上或从事有毒有害工作累计满8年以上,脱离特殊工种岗位不满5年的,男满55周岁、女满45周岁。
4、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
(三)享受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条件
缴费(含视同缴费)年满15年以上,且必须有实际缴费年限。
(四)基本养老金
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经社会保险机构核实,报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办理退休手续的,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缴费累计12个月为1年。
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其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月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
(五)参保人员缴费满15年以上,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经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由本人申请,经批准可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六)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个人账户存储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并按本人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一个月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同时终止养老险险关系,如本人自愿可按照城镇个体户或灵活就业人员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满15年后,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
二、基本医疗保险
公司全部职工已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由公司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其中单位缴纳5%、个人缴纳2%。并按3.5%左右划入个人医保卡中,参保人员患病时,在定点医院门诊、定点药店购药的费用,参保人员可划卡付账,患重病在定点医院住院时,个人医保卡也可用于自己所承担的住院费应,同时社会保险部门按照医保诊疗目录和规定的报销比例,从医疗保险金中报销。
二、
(一)失业保险费:公司为全部职工已参加失业保险由公司和职工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缴费比例为:单位2%、个人1%。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1、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要求的。
(二)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
1、 累计缴费时间一年以上不满两年的,领取三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2、 累计缴费时间两年以上不满三年的,领取六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3、 累计缴费时间三年以上不满四年的,领取九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4、 累计缴费时间四年以上不满五年的,领取十二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5、 累计缴费时间五年以上按每满一年增领一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大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领取相当于本人失业保险金百分之十的医疗补助金。
(三)我县失业保险金领取的现行标准
核定失业保险金1-12个月计发比例为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5年按照455元发放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5年不满10年按照490元发放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0年及其以上按照520元发放失业保险金。
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发放金额为: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不满17年的一律按照455元标准发放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7年不满22年的按照490元标准发放失业保险金;
累计满22年不满27年的按照520元标准发放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27年及其以上的按照555元标准发放失业保险金。
三、 工伤保险
我公司全部职工已经参加了工伤保险,由公司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缴纳保险费,我公司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比例为2%。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 治疗工伤的医疗费和康复费用
(二) 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三) 生活不能自理,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四) 按照国家规定领取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五) 因工死亡,其遗嘱按照国家规定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六) 劳动能力鉴定费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1、 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2、 按照规定支付的住院伙食补助费
3、 按照规定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 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按照规定应享受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的职工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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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7-01
打电话到社保局问,电话114查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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