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媳不属于直系亲属,没有法定的继承权。如有证据证明分家时房产由你老公继承,根据遗嘱的约定房产应当归你老公。如果公公婆婆去世前留下遗嘱的,按照遗嘱进行继承,遗嘱写明房产由儿媳继承的,儿媳就有权继承房产。
如果公公婆婆去世前没有留下遗嘱的,则按照第一顺位继承人均分的方式继承。儿媳必须满足“丧偶”、“对公公婆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这两点符合。就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与其他第一顺位继承人一起均分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遗产的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
第二十五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