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5-12-05
企业领导有想法啦!
你的单位应该是一个在大众心目中的一个好单位,解雇连续工作满8年的员工可能有很多动机。其中的可能是防止职工达到10年工龄的时候,要求与企业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企业没有理由不签,否则理亏)。这
样:
1、将工龄8年的员工解雇就属于公司的正常权利,
2、如果解雇工龄超过10年而且签定了无固定期限(长期)合同的员工,而员工不愿意,那就属于企业违约啊。
3、两者相比补偿金额可能会大不同,难度也不同。
当然,这个企业也可能有其他的原因,或许不象我们想的那么狭隘。但愿如此。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05-12-03
有玄机,因为工作十年的员工再签合同时,可签定不定期合同,一旦签署就长期有效.
第3个回答 2005-12-04
我的上级曾对我说过:“一个员工能在一个公司服务五年以上,已能说明其具备的敬业精神。”
那不知何故,需解雇此员工呢?是否其自身的问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