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区别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合营企业是指由两个及以上的国家的企业,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合伙投资兴办的企业。联营企业则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经济组织共同投资联合经营的企业。合营企业按其合营的方式,有合资经营企业和合作经营企业两种。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有以下两项区别:

一、占股份比

1、联营企业

某一企业或个人拥有另一企业20%或以上至50%表决权资本时,通常被认为投资者对被投资企业具有重大影响。

2、合营企业

按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是指由两个或多个企业或个人共同投资建立的企业。出资比例按照合同约定。

二、控制方法

1、联营企业一般涉足于控制层面,分为母公司,子公司。

2、合营企业则是共同控制,合营者对投资企业的经营决策和财务决策具有共同控制权。

合营企业开立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申请设立合营企业应注重经济效益,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要求时才能被批准:

1、采用先进技术设备和科学技术管理方法,能增加产品品种、提高产品质量和产量,节约能源和材料。

2、有利于企业技术改造,能做到投资少,见效快,收益大。

3、能扩大产品出口,增加外汇收入。

4、能培训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

二、申请设立合营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批准:

1、有损国家主权的。

2、违反国家法律的。

3、不符合中国国民经济发展要求的。

4、造成环境污染的。

5、签订的协议、合同、章程显属不公平,损害合营一方权益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五条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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