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这里多说一点,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也就是说企业退休人员不幸去世的,养老保险还有余额是可以依法继承的。
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所需的材料:死者死亡通知所;火化证;死者身份证、退休证、社保卡;死者亲属(合法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及户口本;准备好以上材料到社保中心办理即可。
值得注意的一点:退休人员离世后应尽快到社保中心办理养老金停放手续,如果继续领取则属于违法骗保行为,会受到相应处罚。
各地区及单位不同,丧葬费和抚恤金的标准会有很大的区别。比如机关单位人员病故的,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本人生前月平均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的40倍;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病故的,一次性抚恤金为本人生前月平均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的20倍;而企业退休人员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为10个月的本人月平均工工资。
最后,我认为丧葬费和抚恤金的发放标准应该适当提高,因为现在人工、物价都上涨了很多,同样是去世,应该提高标准缩小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