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所不一定是硕士,也可能是博士。
研究所一般称研究生院,主要是在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的高等学校中组织实施研究生教育工作的管理机构,设置研究生院应当符合国家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以及研究生教育的发展规划。
研究生院体现了一所大学相应的教学规模、科研实力等指标,需大学毕业及同等学历才能取得报考或申请入学资格,主要为培养硕士、博士人才及进行基础研究工作,许多大学教授也会在研究生院开课并领导研究工作。
研究生院工作职责:
1、根据学校的总体发展规划,制定本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及学科建设规划。
2、组织制定一流学科建设规划,并监督考核各项建设任务的落实情况。
3、根据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制定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法律法规,拟定我校的具体实施细则、办法。
4、协助校学位委员会做好学位授予权的申报工作。
5、组织各学科制定研究生培养方案;负责研究生教学与培养质量体系建设工作。
6、制定本校研究生招生计划和专业目录,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工作,组织报名、命题、考试、阅卷、免试推荐、政审、录取等工作;审核研究生录取名单。
7、审核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制定的研究生的培养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负责研究生学籍与公共课的教学安排工作;负责研究生的课程建设及组织研究生参加全国各类竞赛。
8、督促各单位做好研究生中期筛选、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学位论文等工作,组织协调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论文答辩工作。
9、审核研究生的毕业与学位授予资格,协助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做好研究生的学位授予工作,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10、做好研究生业务费的分配工作,并检查使用情况;协助校领导做好学科建设经费的分配工作,对各单位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与评估。
11、协助校学位委员会做好研究生导师的遴选与考核工作。
12、指导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完善研究生的业务档案和人事档案,做好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