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个回答 2022-06-24
是有的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6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力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定。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终止探望,终止的是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其实离婚后如果一方不需要对方付孩子的抚养费是权力的放弃,但对方的探视权是属于法定的,不能因此剥夺,所以对方仍然具有探视权。但抚养的一方也可以因此拒绝探视。所以最好的方法是由双方协商给予抚养费,协商不成的可到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