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男的,现在老婆坚决离婚,已经无法挽回,我和她有一儿一女,儿子3岁半,女儿刚过周岁,我们俩负债85万,离婚后一人承担一半,也就是四十多万,房子归她,我得出去租房子。
她说离婚后儿子归我,女儿归她,但是儿子一直都是在她细心呵护下成长的,和我不亲。
我每个月工资固定七千,之前是我负责银行的利息,她负责子女的生活开销。现在如果我独自带着儿子出来租房,还有四十多万的利息(大概每个月三千左右),再加上儿子的生活以及教育,我担心我这点工资让他跟着我会受苦,相反她的条件就好很多。
但是我又非常希望儿子能跟着自己,所以现在特别纠结,想请教一下大家,应该怎么办好一点,谢谢大家了。
离婚是可以要孩子抚养权,也可以不要,需要根据自己的意意来决定是否要孩子的抚养权。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1、在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上,女人感性无可厚非,但有时候也需要些理智,因为生活的本质就是现实,你需要做出理智的取舍,为你更为孩子做出一个更好的选择。
2、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一定要量力而行。
3、以为孩子好为出发点,不可为了个人感情私怨波及到孩子身上。有些女人因为丈夫的背叛而恨之入骨,为了报复丈夫,明明丈夫能给孩子更好的生活环境和教育资源,但为了不让丈夫如意,她们死活抓住孩子抚养权不放手,即使她赢得了孩子的抚养权,却也牺牲了孩子的利益和未来。
如果你有可以回去的娘家,有可以落脚的地方,有可以帮你照看孩子的人,有一份稳定的工作,那么,我鼓励你极力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有时候短暂的取舍并非就是放弃,而是为了日后更好的迎回,有时候,蛰伏是一种最有力的反击。
孩子是无辜的,无论大人之间发生了什么,恩怨都不该波及到孩子身上,夫妻双方都该尽可能为孩子选择且营造一份好的生活环境。
一段婚姻结束了,破裂的只是夫妻关系,亲子关系是如何也斩断不了的,这就是亲情,这就是血缘。
所以,对于孩子的抚养权,父母双方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将孩子放在首位,商量出最佳的选择,这才是成年人该有的表现,也是一对合格父母该做的事。
抱歉刚刚没有,看全文。不要觉得你现在委屈了孩子,现在跟孩子不亲并不代表以后不会,感情是慢慢培养的。孩子也会理解你,如果压力大了,累了,就痛苦一场,不要放弃自己的孩子。苦是可以抗过来,但是孩子丢了真就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