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去世儿媳,孙子都有能力善养老人,老人去世后,儿媳和孙子是否都能继承遗产?

如题所述

你好,首先要看老人是否立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若有的话其财产需要先按照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进行分配,剩余财产按照法定继承方式分配。
一、关于丧偶儿媳的继承权问题,一般情况下,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因此,一般情况下,丧偶的儿媳对公、婆的遗产是没有继承权的。
但是,我国《民法典》第112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九条也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无论其是否再婚,都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即:若儿媳对公婆履行了赡养义务,在丧偶之后无论是否改嫁,仍然是可以继承公婆的遗产。可见,儿媳在丧偶之后无论是否改嫁,只要仍然对公婆履行了赡养义务,就可以继承公婆的遗产。如果丧偶儿媳、丧偶女婿对被继承人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在经济上为老人生活提供了帮助,老人主要依靠其提供的经济维持生活;(2)为老人日常生活提供主要帮助,如为老人做饭、打扫卫生,生病时进行护理等;(3)对老人的帮助具有长期性。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只有偶尔看望、有限的帮助等,不能视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不能由此取得第一顺序继承人资格。
二、关于孙子能否继承爷爷的财产问题:孙子作为爷爷的晚辈直系血亲,可以代位继承爷爷的财产。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1128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民法典》第1129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